“红灯停、绿灯行,斑马线上车让人”。
然而,让“斑马线上车让人”成为常态并不容易。11月21日,山东德州交警第二次向社会曝光干部职工车辆不礼让斑马线名单,驾驶人所在单位涵盖了医院、银行、政府部门、学校、法院、电视台等机关、事业单位、金融机构。9月份曝光15人,10月份曝光76人,放眼全国,如此大范围、大力度地通报干部职工道路交通违法并不常见。
通报兼具有“惩”和“宣”的功能。对内,涉事单位要责令交通违法当事人在本单位作出检讨,书面检讨材料还要同步报市“五型”办,与单位“五型”创建挂钩。点名道姓到单位通报,让个人和单位都“红红脸、出出汗”,考评也可能受到实质性影响,对干部职工的震慑可想而知。对外,以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通报为切入口,拿本该起带头表率作用的干部职工“开刀”,具有警示教育作用,有利于抓重点、带全局,推动形成文明礼让的社会氛围。
礼让斑马线是文明行为,更是法律义务。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可见,违法行为被通报并不冤,而要通过震慑、号召来引导驾驶人履行法律义务,侧面暴露出礼让斑马线落实之难。
2004年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对礼让斑马线作出明确规定,但礼让斑马线从纸面走到现实,用了5年时间。2009年,数起机动车斑马线撞人致死事件发生,让全社会进一步达成“车让人”共识,浙江杭州成为第一个推行礼让斑马线的城市。近年来,“车让人”进展缓慢,因处罚概率小、违法成本低,驾驶人的文明驾驶习惯也有待培养。德州此举目的正是宣惩并行,推进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
推广礼让斑马线最核心的用意在于,降低事故风险、保护行人安全过街。安全考量外,驾驶人合理的顾虑需要重点解决:人车流量大的地方,交通拥堵如何解决;面对“中国式过马路”,如何避免部分行人把安全保护措施当成“特权”。城市道路规划、车辆规模调控做到位,对行人和驾驶人的引导也很有必要,唯有如此,礼让斑马线才能成为共识。(杨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