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第四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照通报所列案例全面自查自纠。被通报的23起典型案例中,湖南张家界市拍卖城区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权等15起案例,涉及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通过公开拍卖、招投标或签署排他性协议等方式限制共享单车、助力车市场竞争的情况,反映了共享单车治理、市场竞争和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引发业界和社会关注。
上述15起案例中,有关地方变相转让或者竞拍共享单车运营权,或通过“招标+协议”“招租采购”等方式变相增设共享单车准入条件,或以招标遴选方式确定“市场唯一经营者”,都违反了国家有关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政策规定,变相增设或抬高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条件,妨碍了共享单车市场正常竞争和企业健康发展。依法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为进行排查处理,不但有利于促进共享单车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对各地探索以更积极方式改进、完善城市治理,以包容审慎监管支持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也具有重要的示范引导作用。
共享单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形式,具有相当程度的“准公共性”,其特许经营权不能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拍卖——即便拍卖也应采取综合招标形式,综合考虑企业的服务质量、运营绩效和科技安全等,可以适当考虑价格,但不能一味追求“价高者得”。专家认为,违规拍卖共享单车特许经营权,“天价招标”导致“以卖代管”,不但涉嫌违反《反垄断法》,降低甚至消除行业竞争性,也容易滋生“扣车产业链”等灰色地带,导致中标企业入不敷出、将中标成本转嫁消费者或变相降低服务质量等严重问题。
以张家界市拍卖城区共享电单车5年特许经营权为例:4500辆共享单车被分成2000辆、1500辆、1000辆3个标的,竞拍底价分别为187万元、141万元和94万元,最终成交金额超过4500万元,是竞拍底价的10倍以上。不难想象,如此这般“天价拍卖”,必然使中标企业的综合成本大幅提高,企业为获取营收并持续发展,只能通过打“擦边球”、明里暗里违规经营、提高服务价格或降低服务质量等手段“开源节流”,形成“高价拍卖+低质服务”的不良循环。
今年4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狠刹违规拍卖特许经营权之风,大力完善市场准入机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已成为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当务之急。
此次国家发改委依法排查处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为,并首次集中通报各地在共享单车领域的违规特许经营问题,展现了整治市场乱象的决心和力度。监管部门敏锐注意到有关地方违规拍卖共享单车特许经营权问题,及时介入进行排查处理,给出明确的整改建议和方向,对认真整改的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予以批评,显示了严格依法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的水平,值得点赞。(郭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