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通知,选取北京、天津、重庆等24个城市开展智能建造试点,积极探索建筑业转型发展新路径。
城市建造不仅要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更当服务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近年来,我国建筑业生产规模持续扩大。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建筑业总产值达29.3万亿元,同比增长11%,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对稳增长、扩内需起到重要作用,有力地支撑了国民经济平稳运行。
但也要看到,目前建筑业主要依赖资源要素投入、大规模投资拉动,工业化、信息化水平不高,生产方式粗放、能源资源消耗较大,有关问题不容小觑。立足新发展阶段,建筑业当更加注重科技运用、劳动效率、生态环保,助力实现人文、经济、社会更加和谐统一地发展。
有关部门开展城市智能建造试点,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促进建筑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通过应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提高建造过程的智能化水平,提升建设安全性与建筑可靠性,推动建筑业“更上一层楼”。
试点预期目标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如研制建筑机器人,要攻克关键技术,编制相关标准,推进典型应用,实现辅助乃至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这不仅能够提高建筑精度与质量,更将缓解劳动力紧缺的状况。二是打造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一些试点城市在有关方案中提出,推动建设一批智能建造产业基地,打造相关产业链,加快建筑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这不仅能够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更将带动包括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的有序发展。三是培育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和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骨干建筑企业,增强建筑企业国际竞争力。事实上,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同样是面向《“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所明确的2035年远景目标,实现“中国建造”核心竞争力世界领先,迈入智能建造世界强国行列,全面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本次试点坚持“统筹谋划、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这要求试点城市既要积极落实必选任务,也当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并践行具有地方特色的目标。住建部更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统筹协调机制。简言之,逐步形成可复制的智能建造政策体系、发展路径、监管模式,努力达成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工作成效,才会为全面推广提供有益经验。
发展智能建造,是顺应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推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是建筑业发展转型的必由之路,更是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必然选择。(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