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成都的李先生因不满物业服务成立业委会,却被物业24小时监控近两年,从出门、坐电梯到去饭店吃饭,都被社区安保并以图、文、视频的方式汇报给物业经理。目前,李先生已经报案,当地警方正在调查此事。
这个小区新闻,让很多人后背发凉,想一想:你何时出门、去了哪里、和谁一起,甚至出门准备做什么,都被别人掌握得一清二楚,如此仿佛侦探小说的情节,怎不让人细思极恐?
如果不是那位离职的前主管良心发现,向李先生提供了大量微信群聊截图和视频,媒体介入让此事得以曝光,偷拍行为很可能还会延续更长时间,说不定还会有更多的业主被列入“报复”的对象。
这让人联想到上个月湖南长沙一小区发生的事件:有业主发现,小区管家发在业主群里的表格中,有多名业主被标注了“刁民”。这种身份污辱已经成为一些无良物业对业主的“报复”手段。
现实中,在某些物业的眼中,那些有公益心、“爱管闲事”却可能得罪物业的业主,都是“刁民”。这些年,业主去物业反映小区管理问题,被物业骂得狗血喷头的新闻并不少见,物业阻挠业主成立业委会的新闻也时有发生。
但现行法律法规告诉我们,业主牵头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经过相关流程,符合规定,就具有合法性,业委会就有权行使监督权,物业必须接受监督。
事实上,这些被物业盯上的业主,他们不过是在监督物业工作,积极维护自身权利,毫无恶意可言。对此,物业非但不去反思和改进服务,却挖空心思,妄图从“源头”——也就是在提出问题的业主身上“解决”问题,监督者反被被监督者“监控”,这是现实的尴尬,也是一种本末倒置。
公共监控本是用来保障业主安全的,现在被用来随意偷窥,侵犯了业主隐私权。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按照相关规定,物业的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违反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
物业服务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公众关注的热点,也每每成为业主的痛点。小区的安全感决定着业主的幸福指数,物业服务看似“鸡毛蒜皮”,实为民生大事。小区物管监控业主,此类咄咄怪事,侵害他人权益,挑战法律底线,必须根治。而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强化对物业的规范也迫在眉睫,只有对物业权利边界与责任进行明确划分和约束,才能倒逼其回到被监督的位置,切实发挥好服务功能。(冷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