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产到销售,与药品有关的每个环节都是大事。但是,总有一些人在这样的大事上动歪心思。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对两家医药企业严重失信行为进行公开曝光,点名批评“给予回扣或不正当利益等,以使其经营的药品获得额外的交易机会、竞争优势和销售数量”,敦促失信企业纠正不合法不合规行为。
药品生产和销售是一门特殊的“生意”,不单要从市场利益的角度来考量,还要从社会效益的视角加以审视。被通报的两家医药企业在医药集中采购过程中置规则于不顾,公然进行商业贿赂,从短期来看这是利欲熏天的表现,违背了诚信经营原则,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同行所不齿,为法律所不容。从长远来看,这种做法更是贻害无穷。要知道,问题发生之前是隐患,发生之后就是灾难。药品生产销售链条上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疏漏,都有可能成为安全事故的导火索。
为什么要对这一现象如此严查?因为“羊毛出在羊身上”。所谓药品回扣,表面上看是钻制度的漏洞,图的是医保基金的利润,本质上坑的都是老百姓的钱。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是,当药品或者医疗器械在销售过程中涉嫌利益输送、形成垄断地位,就容易造成价格虚高,最终加重患者就医负担,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正因如此,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根治医药领域给予回扣、垄断控销的行为,有效缓解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近些年来,我们通过集采降价压缩了药品的回扣空间,倒逼医药企业合规营销。但是也要看到,仍然有一些人鬼迷心窍、顶风作案,医械采购的黑色利益链条没有完全斩断。这就提醒我们,不仅要在医保谈判现场“灵魂砍价”时“斤斤计较”,更要在整治医药商业贿赂中“锱铢必较”。药品生产销售不容掺沙子!对于那些不守规矩的问题企业,该曝光的曝光,该严惩的严惩,该整顿的整顿,如此才能防范重大风险,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当然也要看到,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对失信企业并没有“一棍子打死”。在强调“限制或中止该企业涉案药品或医用耗材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的同时,也在“建立医药企业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企业采取切实措施主动修复信用,包括终止相关失信行为、处置失信责任人、提交合规整改报告并接受合规检查、公开发布致歉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剔除涉案药品或医用耗材价格中的虚高空间、退回或公益性捐赠不合理收益、有效指证失信行为的实际控制主体等。可见,对严重失信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只是敲响警钟,如何汲取教训、怎么补齐短板才是重中之重。涉事企业切不可心存侥幸。
药品安全责任重大。切实守牢每一道关口,营造公平规范、风清气正的交易环境,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才能更有保障,健康中国才能渐行渐近。( 岚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