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11月,我国北方地区气温持续下降,一些地方已启动供暖。每年冬季供暖保供情况如何,能源调度是否科学周密,能否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是有关部门的必答题。
凡事预则立。供暖季能源保供责任重大,提前制定并落实保障措施至关重要。供暖季来临前,中央和很多省份开始未雨绸缪,积极提前部署迎峰度冬能源保供的工作。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国家能源局联合有关部门与各产煤省区签订煤炭安全保供责任书,明确2022-2023年煤炭产能和日均产量任务,对省区完成产量和调出量的情况进行政策激励或约束,确保全国日均产量达到1200万吨以上,争取1250万吨以上。国家能源局还将去冬今春保供政策统一延长至2023年3月底,通过压实煤炭增产保供责任,抓好发电供热用煤保供,确保煤炭供给持续平稳,为地方和企业科学安排增产增供提供明确指向。
从落实着眼,各能源大省也积极增加能源供给确保冬季供电供暖平稳有序。今年前三季度,山西省产煤9.77亿吨,增长10.5%,其中外调煤量5.56亿吨;陕西省原煤产量达5.53亿吨,同比增长7.1%,原煤销量约5.35亿吨,同比增长9.38%;内蒙古生产煤炭8.72亿吨,其中外运5.6亿吨……各地承担保供责任的能源企业,严格落实国家下达的煤炭增产保供任务,在安全规范生产的前提下,加大煤炭产能释放力度,强化科学调度与产销衔接,全力做好迎峰度冬能源供应保障。
当然也要看到,由于采暖季能源需求增加,水电资源因枯水期减少,部分区域个别时段能源电力供应趋紧。这也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及时响应并启动保障预案,一方面采取跨省区能源互济等措施,另一方面用好各类可调节负荷资源,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不合理用能需求,在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坚守民生用能保供底线,坚决避免压限居民用能的情况发生。同时,合理增加煤炭进口,尽力增加国内天然气产量,确保煤电气电机组应发尽发,多层面强化能源保供能力。
推进清洁取暖同样引人瞩目。有关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务必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宜煤则煤、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应是总思路。生态环境部近日也表示,对于进入供暖季后未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仍继续沿用原供暖方式;今年新改造尚不具备安全稳定通气条件的、尚未经过一年实际运行检验的,不拆除原有燃煤取暖设施;山区等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地区,可以使用洁净煤等方式采暖。地方管理者必须认识到,为群众办事理应从群众的感受出发,暖身方能暖心,不能搞“一刀切”。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各地应多渠道强化能源保供力度,有效控制工业用能,发挥好能源储备和应急保障作用,全额保障冬季民生用能。让群众安心温暖过冬,是各级政府的职责使命,更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选择。(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