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评论 > 正文

充电桩进小区,为何难过“物业关”

2022-11-01 10:31:36    澎湃新闻

兴致冲冲买了新能源汽车,却在安装充电桩时被物业卡住?2022年初,为了安装充电桩,家住河北唐山的徐先生与所在小区物业公司多次沟通,却遭到明确拒绝。无奈之下,徐先生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近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判决物业公司为徐先生出具《安装充电桩同意书》。

徐先生的遭遇,并不是个案,检索可以发现,近年来不少新能源车主都遇到了类似麻烦。2021年12月,某品牌新能源汽车公司董事长还曾在微博替消费者鸣不平:当年该公司交付了4万多台新能源汽车,但随车配送的充电桩,却有近2万根送不出去。充电桩进小区难过“物业关”,已成为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

而和“充电桩进小区难”相对应的是,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近年来十分火爆。公安部日前发布统计数据,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371.3万辆,同比增长98.48%。保有量大增的背后,是迫切的充电需求。一些小区的物业要认识到,自己也是这个大势上的一环,要努力做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推动者,而不是障碍物。

而且,有个逻辑必须理清:物业压根就没有权利直接拒绝业主的安装需求。因为是否会造成安全隐患、小区电力是否充足、是否具备安装条件等,都不是物业公司能够主观认定的,而是要由当地供电部门进行可行性勘查评估并制订方案规划。换句话说,能否安装充电桩,真正的“审批权”在于供电部门,而不是小区物业。

事实上,物业不仅不能越俎代庖,作为服务小区业主的乙方,还有责任配合和协助业主进行安装充电桩的相关业务。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先后出台文件,明确支持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并要求物业公司予以协助、配合。物业没有理由成为充电桩的拦路虎,也是时候搞清楚自己的角色定位了。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花钱购买的车位属于其专有物权,并不属于小区业主共有物权,也不属于业主共同决定的重大事项。这也就是说,安不安装充电桩,决定权在业主个人,能不能安装,要看供电部门确认,物业是且只能是配合者。

今年3月,江苏南通的一位业主在安装充电桩时也遭遇了物业阻拦,当时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一句话,其实很耐人寻味:“我们尊重法律,如果法院最后判了说可以装,我们就同意装。”这说明,在新能源汽车方兴未艾的当下,一些社会主体对新能源汽车及其配套措施尚认识不够,相关标准和规则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并在全社会形成较为普遍的共识。

一些小区物业之所以缺乏动力,还有一个原因是不想承担责任,本着“没有充电桩就不会有充电意外”的逃避思维,加上“能少做一些事就少一些”的懒惰心态,就会有意刁难想要安全充电桩的居民。但是哪怕是从小区整体利益来考量,新能源车相对于燃油车也有颇多优势,比如没有尾气污染、噪声更小等。从物业管理的角度看,也要有新的认知。

我们相信,随着越来越多的业主主动站出来维权,将阻碍安装充电桩的物业告上法庭,一个又一个倾向于业主的判例形成,将在全社会逐渐营造起“新能源汽车友好型”的氛围,充电桩进小区也将不再难。(与 归)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设“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精细化公共服务让城市更可爱
下一篇:人民日报整版探讨中国式现代化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实施

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实施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