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涵盖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新规首次对于处方药网络销售作出详细规定。专家认为,《办法》的出台,对产业链上各方提出了更高要求,堵住了“先药后方”等漏洞,在提升药品可及性、支持新兴业态发展的同时,切实保障用药安全。
处方药网售渠道不通,难免成为民众求医问药的绊脚石。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外出开药十分不便,隔离在家的居民尤其是慢性病患者,面临无药和断药之苦,十分希望尽早放开网售处方药。此外,互联网诊疗发展迅猛,有望成为民众看病的重要渠道,但处方药不能网售,使之面临有医无药的尴尬处境。网售处方药开闸,顺应了医改的趋势,是关爱民生的切实举措。
过去在一些实体药店,不需处方就能买到处方药是常见现象。处方药线下滥用若被照搬到网上,危害将数倍增加。此外,近年来少数电商售药平台违规销售处方药,有时连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也暗自销售,假如这些暗道不堵死,就可能变成网售处方药安全堤坝上的“管涌”。互联网具有跨区域和隐匿性强等特点,尤其需要前置性地防范风险,把紧监管的闸门。
网售处方药的安全风险点很多,重中之重是要确保销售企业符合资质要求,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以及明确不得以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个人赠送处方药等。《办法》要求,网售处方药实行实名制;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与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签订协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第三方平台承接电子处方的,应当对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的情况进行核实……这些规定,均是将安全放在首位的有力举措。
用药安全归根结底,是要着重摆正医和药的关系。对于普遍商品,电商下单即买,以消费意愿为主,把顾客当“上帝”。然而,处方药线上销售不能简单依顺和满足消费需求,而且要根据病情所需,由医生作出决定。药为医服务,药不能喧宾夺主,没有医就不能有处方药,是医疗行为的基本逻辑。倘若医药颠倒,不经诊疗就开处方药,甚至任由消费者随意购买处方药,就容易导致处方药被滥用。
摆正医和药的关系,起决定作用的是处方。先有医,再有处方,才能确保处方对症;先有处方,再有药品,处方药才会用到合适的地方,使药品的治疗作用最大化、毒副作用最小化。处方是医和药最重要的连接纽带,只有谨守医、方、药三者的次序,确保三者既不颠倒,也都真实可信,网售处方药才能得到严管与善用。
网售处方药是否安全,取决于规则是否明晰、监督是否到位、民众是否鼎力配合等。管得严才能放得开,安全基础牢固的便利,才是真正的便利,也才能行之久远。(罗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