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惩恶扬善、扶危救困、匡扶正义的崇高事业,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社会风尚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国见义勇为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政法协调、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推动见义勇为工作发展,大力倡导弱者有人扶、难者有人助、危者有人救、遇犯罪有人斗的精神,良好风尚得到推崇,社会正能量更加充盈,凡人善举层出不穷,一大批感人事迹被广为传颂。
今年7月,第十四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在京召开,46名个人和6个群体受到表彰。作为近年来见义勇为人物的杰出代表,他们是人民的英雄、社会的榜样。如今,一系列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顶层设计相继出台、各地关于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与保护的制度日趋完善、刑法和民法典中若干规定为见义勇为者保驾护航……种种举措,有效缓解了表彰感动过后无人问津的问题,进一步消除了英雄仗义出手的后顾之忧。
要在全社会倡导德者有得、助人是福的价值导向,营造见义勇为、见义众为、见义智为的浓厚氛围。加大对见义勇为英雄模范事迹的宣传报道,凝聚社会正能量,让帮助他人、救助危难成为更多人的自觉行动。鼓励支持更多人参加救援志愿者组织,发挥专业社会救援组织作用,扩大见义勇为社会效应。此外,要加大法律法规政策解读、自我保护技能培训,提高人民群众参与见义勇为的能力和水平。
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当前,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正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向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奋进。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见义勇为工作会议要求,在中央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下,不断改进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体系,推动见义勇为精神发扬光大,努力开创新时代见义勇为事业新局面,以昂扬斗志和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作者为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邓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