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舆情 > 正文

上海公布新一批保供物资和社区团购违法案例

2022-04-25 11:58:4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上海4月24日电 (记者 许婧)日前,上海市场监管部门紧盯保供物资和社区团购中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查处多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24日晚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选取部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案例一:关于上海本来生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4月21日,杨浦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江浦街道反映,当日发放的保供物资“酱香猪排骨”涉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

 

点击进入下一页

关于上海本来生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上海市场监管局 摄

 

据查,该批“酱香猪排骨”是杨浦区江浦街道向上海本来生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保供物资。该款标称生产商“商丘鑫胜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香猪排骨”包装上印刻有两个生产日期。分别为“2021/11/08/S/Y”和“2022年4月17日”,保质期为常温下180天。上海本来生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进货后未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进货查验,导致涉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流入市场。

杨浦区市场监管局于4月22日对上海本来生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立案调查,对涉案食品进行抽样送检。对该批次涉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来源进一步追查。

案例二:关于上海鑫智食品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以次充好的食品案

近日,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接居民举报,反映上海鑫智食品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猪肉有问题,把“猪奶头肉”充当精品五花肉,存在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

 

点击进入下一页

关于上海鑫智食品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以次充好的食品案。 上海市场监管局 摄

 

经查,当事人利用疫情期间物资紧缺的情况,将公司冷冻仓库内储存的奶脯肉、边角料等切割,包装成“高档五花肉”,伙同其下游销售商魏某以肉加蔬菜捆绑的礼包方式高价对外出售,累计销售约658份,涉案金额12万余元。

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销售以次充好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同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张某、下游销售商魏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关于尚某某无证无照经营案

近日,接公安机关线索移送,当事人尚某某利用在杨浦区平凉路某小区做保安方便进出的便利,使用自行购买的“防疫执勤”袖章,并在货车明显位置张贴某省“支援上海”字样,冒用“保供”的名义采购大量生活物资,通过在杨浦某社区“帮忙团购”微信群中加价销售牟利。

截至4月20日案发,共销售蔬菜、水果、生鲜等各类物资20余批,非法获利2万余元。当事人在未取得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尚某某立案调查。

据悉,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查处保供物资和社区团购中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严守上海食品安全底线,保障老百姓合法权益。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打通公路物流“肠梗阻”,让流通更顺畅
下一篇:起底天价考研“保过班”:10万号称给答案,考生退费难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