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舆情 > 正文

育儿假听起来诱人,休起来难,怎么办?

彭宁铃    2022-02-21 10:22:30    中国新闻网

“育儿假啥时候能真休?政策有但休不到”“育儿假和事假有啥区别”“男员工当年休陪产假后还能休育儿假吗”……近期,多地网友反映,育儿假政策出台后申请休假出现困难。

你休到育儿假了吗?企业不执行怎么办?

 

点击进入下一页

各地网友反映育儿假执行问题。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太慢、有门槛……育儿假,好休吗?

“这么大的上市公司,育儿假政策走得这么慢,感觉会一直反馈暂在制定中。”

1月18日,北京某公司员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称,自己于去年8月生育一子,北京公布育儿假政策后,其向公司咨询是否可休假,公司称暂不执行规定,未予准假。

去年11月26日,北京通过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3周岁之前,每人每年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另据媒体报道,截至2021年底,23个省份已完成人口计生条例修订。各地在条例中进一步完善生育休假制度,22个省份产假延长到158天及以上,此外,均设立5至20天不等的父母育儿假。

中新网注意到,今年1月至今,频繁有网友在网上留言反映:育儿假休假难。

在广东深圳,有人表示,职工在申请育儿假时,得到的答复是需要等有关部门发文。

上海一名网友则提到,企业为员工申请育儿假设置了门槛。比如,申请需提早4周,且需证明家里无人带小孩。此外单位解释,育儿假是企业可以执行,而非必须执行。

“育儿假本是国家为鼓励群众多生育,让父母可以给儿童更多的陪伴时间,应该是可以当年假一样请?”该网友表示,到目前(1月26日)为止,单位还没有人请到育儿假,“所有请求都被单位驳回。”

 

点击进入下一页

资料图:北京街头,母亲在陪孩子玩耍。中新社发 张浩 摄

 

企业:强行休假,或关系“饭碗”

“育儿假是与人口计生政策相关的社会保障性假期,现阶段各地的相关规定都还较为原则性。”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兰兰对中新网表示,从法律上来说,育儿假强制性不足,其落地很大程度依赖于企业自愿。

“据我了解,北京多数单位都未制定育儿假休假流程。”北京一家企业的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在接受中新网采访时表示,由于政策未出细则,放假的成本由谁承担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想象这是你开的公司,要你为员工的假期买单,你会愿意让他休吗?”

这位人士表示,目前单位尚无员工主动要求休假。“即使有人提出,我也只能告诉他,公司只依规定办事。而强行休一个根据不足的假,是关系到‘饭碗’的行为。”

而在另一些单位,尽管已设置好育儿假流程,一些员工依旧不会选择休假。

武汉一家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就告诉中新网,公司已设置了育儿假流程,但单位也无人提出休假。“我符合(休育儿假的)条件,但我的年假都没休完过。在比拼工作时长的大环境下,感觉休了会影响个人考核。”

在刘兰兰接到的咨询中,不少员工也提到“有假不敢请”的情况。

律师表示,照目前的规定,育儿假是带薪休,有的地方明确规定休假“视为出勤”或者“待遇不变”,“但现阶段,确实很难给出令员工完全满意的答案。”

 

点击进入下一页

北京市东城区人力社保局回应网友。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落地执行、配套政策要跟上

育儿假不能休,怎么办?目前,北京、浙江等地均对相关问题反映提供了解决办法。

比如,杭州市卫健委近日回应网友时表示,修改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当日即生效,无需红头文件确认;如单位拒绝执行,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反映。

北京市朝阳区卫健委在回复一位网友时则称,已向被反映公司做出督办,单位回应正在修改完善休假制度,会严格按照《条例》执行。

不过,也有不少回复表示,“目前尚未出台有关具体实施办法,将尽快研究制定”。

“点对点的督办也许能起到一定作用,但从长远看还是有些被动。”刘兰兰认为,从结果看,部门督办强制性欠缺,是否有配套处罚措施还不明确,从效率看,如需“督办”的企业太多,主管部门的工作压力也会大大增加。

在律师看来,保障育儿假的落实,首先需要主管部门落实执行的细节。“比如赋予育儿假一定的强制性,确保对员工、企业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引导。”

同时,政策宣导、配套的扶持补贴也需跟上,减轻企业压力,也提高企业对国家政策的理解与支持。

“按照政策的初衷,父母休育儿假就要给孩子高质量的陪伴,才能从长远意义上真正为整个社会带来正面效益。”刘兰兰说。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86岁翻译家王家湘:翻译界的乱象不是一下能解决的
下一篇:银保监会:防范以“元宇宙”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