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8日公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对深度合成服务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为不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的使用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
征求意见稿提出,深度合成技术,是指利用以深度学习、虚拟现实为代表的生成合成类算法制作文本、图像、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信息的技术,包括文本转语音、音乐生成、场景声编辑、人脸生成、人脸替换、图像增强等技术。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深度合成信息内容标识管理制度,要求对生成或者显著改变信息内容的深度合成信息内容,应当使用显著方式进行标识,向社会公众有效提示信息内容的合成情况。
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还应建立健全辟谣机制,并设置便捷有效的用户申诉和公众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受理、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