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舆情 > 正文

腾讯:2021年近70人因触犯“腾讯高压线”被辞退

2022-01-25 11:30:36    中国新闻网

据“阳光腾讯”25日消息,2021年全年,腾讯反舞弊调查部共发现并查处触犯“腾讯高压线”案件50余起,近70人因触犯“腾讯高压线”被辞退,10余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现将其中涉及商业贿赂、职务侵占等行为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 原SNG数字音乐部朱赞利用职务便利,向供应商索要并收取好处费,其行为触犯了“腾讯高压线”,被解聘处理,永不录用。同时,朱赞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已离职的CSIG在线教育部尹善远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PCG技术战略中心施俊,收取外部人员好处费,为外部人员实施其他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提供便利,二人的行为触犯了“腾讯高压线”,被解聘处理,永不录用。同时,尹善远和施俊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CDG通讯业务部夏催伍接受已离职的CDG通讯业务部杨莉的请托,通过WXG行业产品运营部朱亚骥,利用职务便利,收取外部人员好处费,为外部人员实施其他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三人的行为触犯了“腾讯高压线”,被解聘处理,永不录用。同时,夏催伍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杨莉和朱亚骥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 PCG体育内容部组长朝乐萌利用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在该公司与腾讯的相关合作中非法谋取私利,其行为触犯了“腾讯高压线”,被解聘处理,永不录用。同时,朝乐萌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 CSIG云产品一部张祥通过技术手段和提供虚假申诉信息侵占他人产品账号,并进行售卖获利,其行为触犯了“腾讯高压线”,被解聘处理,永不录用。同时,张祥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 CDG行业销售运营三部李增旺利用职务便利,为供应商谋取利益,并收取供应商好处费,其行为触犯了“腾讯高压线”,被解聘处理,永不录用。同时,李增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 PCG影视内容制作部组长张萌利用职务便利,为供应商谋取利益,并收取供应商好处费,其行为触犯了“腾讯高压线”,被解聘处理,永不录用。同时,张萌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8. 已离职的PCG影视内容制作部吴蓉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采购用于拍摄的道具和服装据为己有,其行为触犯了“腾讯高压线”,被解聘处理,永不录用。同时,吴蓉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9. WXG商户产品部黄思锐与外部求职中介合作,由外部中介负责招募实习生,其利用腾讯员工身份安排实习生进行虚假的腾讯远程实习,并从外部求职中介处分得实习应聘者支付的部分费用。其行为触犯了“腾讯高压线”,被解聘处理,永不录用。同时,黄思锐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0. PCG新闻技术平台部胡忠与外部求职中介合作,由外部中介负责招募实习生,其利用腾讯员工身份安排实习生进行虚假的腾讯远程实习,并从外部求职中介处分得实习应聘者支付的部分费用。其行为触犯了“腾讯高压线”,被解聘处理,永不录用。同时,胡忠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1. 已离职的IEG STC游戏产品部安培良在职期间与外部求职中介合作,由外部中介负责招募实习生,其利用腾讯员工身份安排实习生进行虚假的腾讯远程实习,并从外部求职中介处分得实习应聘者支付的部分费用。其行为触犯了“腾讯高压线”,被解聘处理,永不录用。

12. 已离职的CDG行业销售运营二部李思在职期间与外部求职中介合作,由外部中介负责招募实习生,其利用腾讯员工身份安排实习生进行虚假的腾讯远程实习,并从外部求职中介处分得实习应聘者支付的部分费用。其行为触犯了“腾讯高压线”,被解聘处理,永不录用。

13. CSIG智慧零售战略合作部夏杰与外部求职中介合作,由外部中介负责招募实习生,其利用腾讯员工身份安排实习生进行虚假的腾讯远程实习。其行为触犯了“腾讯高压线”,被解聘处理,永不录用。

14. IEG X3游戏产品部李智雅使用他人权限进行违规操作,帮助外部人员提供某产品认证服务,并收取好处费,其行为触犯了“腾讯高压线”,被解聘处理,永不录用。

15.IEG互动娱乐服务采购部朱运昊在与供应商的合作项目中收取供应商给与的感谢费,其行为触犯了“腾讯高压线”,被解聘处理,永不录用。

16. PCG资讯运营部张岩利用职务便利,为供应商谋取利益,并收取供应商好处费,其行为触犯了“腾讯高压线”,被解聘处理,永不录用。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抖音2021年处置违规直播间16万个 封禁作弊帐号60万个
下一篇:字节跳动回应裁撤投资业务:减小协同性低的投资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