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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出台茉莉花保护发展条例——

法律条规护航“花样”产业路

2022-12-20 19:19:54    广西日报

“条例的实施对我们村的茉莉花产业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助推作用,去年我们村年人均收入19800元,今年将会突破2万元。”近日,在横州市校椅镇石井村村委,该村党委书记蔡万洪向记者介绍,通过大力发展茉莉花产业,村民走上了小康路。

蔡万洪所说的条例,就是今年1月1日实施的《南宁横州市茉莉花保护发展条例》。多年来,横州市在茉莉花保护发展方面创造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促进了茉莉花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然而,随着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原有的茉莉花种植地被大量征收作为建设项目用地,茉莉花种植面积逐年减少,而且规模化、标准化、科学化种植不足。同时,对茉莉花文化的重视和投入不足,茉莉花文化内涵尚未得到充分挖掘,影响了茉莉花文化传承和产业发展。

对此,石井村的村民感受颇深:“条例制定实施前,我们村的茉莉花规模化和产业化并不够,基础设施也落后。条例实施后不仅修好了到花田的道路,还解决了困扰花农多年的灌溉问题,茉莉花的产量和品质都得到了提升。如今茉莉花每亩产量增加了200公斤,产值增加了5000元。”

据了解,《南宁横州市茉莉花保护发展条例》于2020年被列入南宁市立法工作计划,于2021年11月20日获得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范了横州市辖区内茉莉花的保护管理、产业发展和文化传承等活动,主要包括加强茉莉花种植基地保护、加强品牌保护力度、加强茉莉花文化保护传承、扶持茉莉花产业发展等内容。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传承和弘扬茉莉花文化,促进茉莉花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扩大“横县茉莉花”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有重要作用。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横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辉昌告诉记者,条例正式实施后,横州市人大法制委、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花业中心、校椅镇政府等有关部门充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条例的宣传宣讲活动54场,发放宣传资料一万多份,下一步将持续做好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助推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保护和发展“横县茉莉花”的浓烈氛围。(记者 周珂  通讯员 王瑜  实习生 朱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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