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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景色新

——三明清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探索“11653”机制助力生态保护

2022-12-14 15:42:39    学习强国-福建法治报

有这样一支队伍,他们穿梭在深山老林中,跋涉在溪水石滩上,行走在乡村田野间;他们与寂静山林为伴,与风吹日晒为伍,任风霜肆虐、寒暑侵袭,心中只系此方绿水青山……

近年来,三明清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工作理念,积极探索“11653”生态保护与执法协作机制(11:“一林一警”;6:“六部门联动”;5:“五警种联勤”;3:“公检法三家联席会”),通过“部门联动、警种联勤、政法联席(会商)”模式,推动形成了多部门积极参与、多方合力共促生态保护的格局。

一林一警 打防并重

森林警察谢民璋是干了30多年的“老森林”。“以前,办案就只是办案,虽然案子办好了,嫌疑人也抓获了,但是看着一片片树木倒下、一只只野生动物被猎杀的残败景象,心里真不是滋味……现在清流的环境更美了,老百姓的环境保护意识也提高了。你看,这次放生的穿山甲,就是老百姓捡到后主动送过来的。”翻看着卷宗,谢民璋脸上不时露出微笑。

森林警察大队依托“11653”生态保护与执法协作机制,构建“一林一警+”的工作机制,主动在林区治安上发挥积极作用。目前,全县各乡镇以派出所为牵头单位,按照“一林一警+乡镇挂村干部+村支书或村主任+村民小组长+护林员+山场业主”的“一林一警+N”模式,在森林防火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等方面做足“防”的文章。

每到森林高火险期、农事用火林事用火等特殊时间节点,森林警察大队便整合“一林一警+N”综合力量,加强火源管控,在巡山巡护中发现和制止盗滥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采挖等涉林违法犯罪,把涉林违法犯罪有效控制在未发生之初,以达到真正意义上的生态保护目标。

今年以来,该大队依托“一林一警+N”共开展巡山巡护42次,及时扑灭隐患火灾2起,有效制止砍伐林木行为1起,缴获捕兽夹16个、捕鸟网3张。

多方联动 齐抓共管

5月23日上午,清流县长校林业站工作人员的一通电话打破了清晨的宁静。根据移送案件的线索,长校镇荷坑村一山场被采伐,合计蓄积近25立方米,已达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森林警察大队随即联合长校派出所展开案件调查。

 

清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探讨案情

 

因该山场权属情况复杂,该大队大队长叶开炳立即联系清流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开展综合调查,在荷坑村委会配合下,三部门相互协作,第一时间深入现场对该案采伐的树种、面积、材积进行核查计算,仅6小时便确定山场权属,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廖某。目前,廖某已被取保候审。

今年以来,“11653”机制带动“六部门联动”——公安局与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市场监管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建立联动机制,实行公安局与涉生态管理职能的以上六个部门联动巡查执法,共同查处涉生态类违法犯罪的源头,形成强大合力,真正地实现有效保护全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与六部门联动后,侦破案件效率得到有效提升。下一步,我们会继续加大部门联动,打击违法犯罪,为全县生态发展贡献强有力的司法力量。”叶开炳如是说。

五警联勤 凝聚合力

6月12日晚,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发现辖区内有人在网络发布受伤山麂视频,立即会同森林警察大队进行联合研判,锁定发布者为清流县嵩口镇村民。随后,森林警察大队与嵩口派出所联合行动,在犯罪嫌疑人家中查获野生活体山麂1只、野生活体眼镜蛇7条。并在犯罪嫌疑人的指认下,与警务室民警一同将山上布好的猎夹及陷阱一一拆除。

从获取线索到抓获犯罪嫌疑人,仅用2个小时。此案例是依托“11653”机制,综合利用“大公安”各警种资源打击违法犯罪的缩影。

森林警察大队实行森林警察与高速交警、地方交警、网安警察、治安警察(治安大队民警与派出所民警)五警种联勤执法,通过网上网下开展全领域涉林违法犯罪查处,让涉林违法犯罪无处遁形。

 

清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放生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

 

针对涉及一些重大敏感、复杂疑难的国家重点项目、民生项目案件,公安、检察院、法院三家积极会商研判,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在“11653”生态保护与执法协作机制的推动下,清流县提高了打击效率和防范效果,对涉林犯罪分子形成高压态势,清流的生态也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好转——多年不见的穿山甲跑到了路上、海南鳽飞入闹市中、棕鼯鼠在枝头来回跳跃……处处演绎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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