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绿色 > 正文

我国已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2022-12-06 17:07:08    农民日报

生态保护红线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是新时期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30余份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作出了规定部署。日前,记者在生态环境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生态环境部协同自然资源部积极指导31省(区、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占陆地面积的30%以上,覆盖了全国所有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和生物多样性发布关键区,90%的重要生态系统类型和74%的野生动植物得到了保护。

生态环境部联合有关部门编制印发《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聚焦“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监管目标,生态环境部制定了《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印发《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指标体系(试行)》,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保护成效评估(试行)》等七项标准规范。

目前,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已经在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上线试运行,并初步建立了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数据库。平台正式运行后,可以及时将监测结果推送给管理人员,发挥“天—空—地”一体化立体监测作用,成为生态环境部履行监管职能的“千里眼”“顺风耳”和“预警机”。(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刘趁)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绿色出行 低碳高效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两位老兵“王和满”的故事

两位老兵“王和满”的故事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