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记者从云南省水利厅获悉:云南省河长办联合省级有关部门组织涉湖州(市)科学划定九大高原湖泊湖滨生态红线和湖泊生态黄线,助力治理保护。
“两线”划定后,管控措施将比以前的保护区更明确、更规范、更严格。
据介绍,湖滨生态红线与湖泊生态黄线之间的区域为生态保护缓冲区,严禁开发利用,原则上人口只出不进,小区、村庄建设面积只减不增,实行10条负面清单管控。湖滨生态红线内为生态保护核心区,禁止开展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从2022年开始,除公共设施、文物、列入名录的历史文化名镇(村)及原住民村落外,其他村庄(人口)、建筑物、产业以及与生态保护治理无关的设施逐步退出,实现清零留白,实行10条正面清单管控。流域内除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以外的区域是绿色发展区,属于控制开发利用强度、调整开发利用方式、实现流域保护和开发利用协调发展区域。
九大高原湖泊生态保护核心区面积达到165.8平方公里,是之前一级保护区(不含水面)面积的2.8倍,各湖泊生态保护核心区面积均大于原一级保护区面积,生态保护核心区内共涉及28775人、建筑设施面积377.06万平方米、耕地4.88万亩;生态保护缓冲区面积共680.5平方公里,共涉及310402人、建筑设施面积4882.46万平方米、耕地26.58万亩。
相比过去的保护线,“两线”功能定位存在不同。湖滨生态红线是具有生态功能的湿地、林地、草地、耕地等湖滨空间的管控边界线。湖滨生态红线内强调禁止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还复自然生态。湖泊生态黄线是实现湖泊生态扩容增量、维持生态系统稳定缓冲空间的管控边界线,是限制开发建设的控制线。湖泊生态黄线内强调加强湖泊生态缓冲空间带修复,提高湖泊生态环境承载能力。
在划定原则上,“两线”划定遵循“生态优先、保护第一,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应大尽大、应严尽严”的原则,充分考虑各湖泊的差异性,一湖一策、分段研究。同时,结合各湖泊地形地貌、周边人口和村庄分布、交通道路、环湖湿地、公共建筑物、文旅产业等实际情况,采取差异化标准划定。
据介绍,涉湖州(市)将按照“两线”划定成果,于2022年底前完成物理标识,通过“两线”把保护范围永久固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