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碧波逶迤,远山重峦叠嶂,走进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仿佛走进一幅浓淡相宜的山水画卷。
沅陵被誉为“中南山水第一县”,林地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均居湖南省第一。
随着林长制在沅陵的全面推行,沅陵改革创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式,在全市率先开展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创新林权快速担保模式、率先实行“林长+检察长”……沅陵的绿水青山正因林长制改革而持续焕发勃勃生机。
构建全域责任体系
沅陵县委书记、县长分别担任县林长和第一副林长,通过召开林长会议、签发林长令、务实巡林、专项工作批示等方式强力推进林长制。
为确保每块林地、每棵树木都有责任人,沅陵构建了组织完善、党政同责、全域覆盖的责任体系,将全县21个乡镇、3个国有林场、386个村划分为1273个网格区划,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全县共设立县、乡、村三级林长1124人,选聘、续聘村护林员1297人,乡级监管员99名,基层执法人员135名,实现了涉林违法案件快速发现、实时上报、及时处理。
为确保巡林的制度化与务实性,沅陵建立了林长令、林长巡林等一系列制度,以制度化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林长巡林、督促各级林长履职尽责、整改落实各类督查检查问题。
今年以来,沅陵已签发县级林长令4次,各级林长巡林1132人次,提交林长责任区域森林资源清单698份、问题清单15份,森林资源违法案件发生数呈逐年下降趋势。
沅陵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对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期内自然资源审计内容,纳入县对乡镇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内容,纳入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今年年初,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林长制真抓实干激励方案》,整合100万元作为激励工作经费,计划每年对林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进行考核评比,兑现奖惩。同时,强化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工作不力、进度迟缓、履责不实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依法追责问责。
创新管理利用方式
林长制建立之后,林业发展不再只是林业部门的事。沅陵在怀化市率先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明确林长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在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保护管理和执法监督中的共同职责和具体职责,形成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联动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新局面,为及时依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沅陵创新开展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林农凭生态公益林收益权证可直接到农村商业银行申请获得放大公益林收益价值10倍的贷款。目前,全县有1万余户林农领到公益林收益权证,贷款300多万元。
沅陵探索服务林农的快速贷款担保模式,以“银行+党组织+合作社+林农”模式,快速给林农提供贷款。全县多家合作社以此获得贷款支持,建成种茶、造林、栽果等产业园100多个,涌现产业大户1600多户,带动3.5万户农民增收致富,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
沅陵县辉煌茶叶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为担保,为350多户社员争取担保贷款1250多万元,在官庄镇太平铺村、判竹山村、黄金坪村、牌楼边村4个村共开发松、杉等速生丰产林和茶叶等经济林基地4470亩,带动周边群众造林1.1万多亩,形成了一个区域性林业开发产业带。目前,全县林权抵押贷款面积8.5万亩,获得林权抵押贷款1.55亿元。
全力推动“两山”转化
沅陵中药材产业具有良好基础和发展态势,县乡林长带领农村经济组织、造林合作社等群众团体做活林下中药材文章,计划打造中药材百亿产业链。
沅陵每年整合财政资金3000万元,对黄精、黄檗、石菖蒲等中草药种植进行奖补。建立“林长+中药材示范基地”5000亩,新建黄檗为主的中药材造林基地2.6万亩,黄檗保有量达12万余亩,年加工销售中药材500吨以上。与北京同仁堂等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广西桂林德裕公司和湖南菊皇斋公司部分项目已落户沅陵并正在投入建设,全县现有初加工企业16家。
沅陵引导林业生产经营者通过资产、资金、技术、劳力等要素组合,鼓励有条件的林农流转承包林地的经营权,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全县受理并主持流转交易1.19万宗,流转面积32.1万亩,交易金额达3.3亿多元。
清浪黄檗合作社,入会农户1500余户;沅宏河油茶合作社,入会农户400户;辉煌茶叶合作社,入社农户达350户……目前,全县林业专业合作社共有90多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家,省、市级林业龙头企业各1家,覆盖全县80%以上的林区乡镇和90%以上的涉林农户,资本金达2.7亿元,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800多个,全县林业产业发展呈现蓬勃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