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东道国活动小微湿地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研讨会在武汉线上线下举行,推动小微湿地纳入湿地保护修复整体工作。
小微湿地是指面积在8公顷以下的小型湖泊、水库、坑塘、人工湿地、河溪、沟渠等。2018年,在《湿地公约》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上,我国提交的“小微湿地保护”决议草案获得大会一致通过,成为公约决议并列入公约科学技术委员会2019—2021年工作优先领域。2019年,国家林草局《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实施意见》提出,大力推进乡村小微湿地保护建设,出台乡村小微湿地保护和修复标准,并在江苏省常熟市举办全国首届小微湿地研讨班。2020年,全国湿地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立项编制《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
目前,北京、上海、重庆、江苏、湖北等10余个省(区、市)已陆续开展小微湿地保护修复与管理。国际湿地城市重庆市梁平区利用浅丘地带中的沟、塘、渠、堰、井、泉、溪、田等湿地资源,探索推广“小微湿地+环境治理、有机产业、民宿康养、生态旅游、自然教育”模式,在400余个小微湿地构建乡村湿地生命共同体,形成经济作物种植、水产养殖、湿地康养、湿地旅游四大生态支柱产业。江苏省淮安市将24个小微湿地划分为生境恢复主导型、水质净化主导型、景观营造主导型,打造湿地乡村(社区)17处,推广基于湿地产业与生境恢复融合发展、湿地生态净化主导功能、湿地景观休闲主导功能3种小微湿地建设模式。
在正在举行的《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上,中国代表团在日内瓦分会场提出了《加强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决议草案。中国还将推动成立国际小微湿地联盟,参与编制小微湿地保护管理指南。
研讨会还就《乡村小微湿地保护修复与合理利用模式研究》《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规范》《加强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等我国小微湿地领域重要成果进行发布与推介。
研讨会由南京大学常熟生态研究院、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梁平区林业局、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京大学湿地与滩涂研究中心、湿地科学家学会欧洲分会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