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自2021年9月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以来,林业部门与检察机关围绕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动执法、工作会商、联络培训五项工作机制密切协作,在依法管林治林上形成合力。
临沂市将市、县检察机关主要负责人纳入市、县级林长体系,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调研磋商,共同参与巡林巡查,联合开展执法办案协作、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并把“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纳入全市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同时,强化司法办案保障机制,开展“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滥伐林木”“守古树护名木”等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建立涉林案件快速办案通道,追缴生态修复费用用于异地补植复绿。
2021年以来,临沂市检察机关聘任林业方面“特约检察官助理”8人参与涉林案件办理工作,林业部门与检察机关联合开展巡林巡查、法治宣讲等活动50余次。(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