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安徽省亳州市聚焦生态宜居,从科学推进造林绿化、湿地建设、生态修复、落实生态补偿和损害赔偿机制、旱地改造为水田项目等方面发力,不断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推动全域绿色发展。
科学营林造林,美化乡村环境。亳州市持续推进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道路林网、河流林网、农田林网和村庄林网建设,“四旁四边四创”“五小园”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等增绿补绿行动,筑牢生态屏障,改善生态环境。针对造林空间不足等问题,及时调整林业发展思路,将工作重点从规模化造林逐步转为精细化经营,全面加强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等森林经营,提升森林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实现提质增效。今年以来,全市完成人工造林9400亩、森林抚育5.71万亩,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同时,积极推进4个省级森林城镇、46个森林村庄创建工作,持续美化乡村环境。
加强湿地管理,提升生态功能。亳州市加强对现有4处湿地自然公园的管理,并积极申报涡阳包河省级湿地自然公园,加大小微湿地建设力度,提高湿地保护率,提升湿地生态功能,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与经营。目前,涡阳包河省级湿地自然公园总体规划(2022—2031年)已通过省自然公园评审委员会评审,各县区湿地小区建设正稳步推进。同时,注重制度建设,完善《巡查制度》《宣教制度》《巡护员管理制度》《野外巡护监测制度》及《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制度法规,加强动态调查监测,严格落实日常巡查检查及县区每月定期报送湿地公园巡查报告等制度,提高湿地公园规范化建设管理水平,守好“地球之肾”,美化净化乡村的绿水青山。
强化生态修复,改善环境质量。亳州市启动编制《亳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2—2035年)》,统筹设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活动,提升修复成效,提高人居环境品质。印发《亳州市2022年度废弃矿山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亳州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制度(暂行)》,有序推进2座共159.15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及修复效果,切实改善民生、恢复矿山生态和提高土地利用率;印发《亳州市2022年采煤沉陷区矿山生态修复和耕地复垦目标任务通知》,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的要求,坚持“谁破坏、谁治理”“边开采、边修复”,因地制宜修复治理500亩采煤沉陷区,提升沉陷区及周边生态环境质量。
落实补偿赔偿,健全保护机制。亳州市建立和完善公益林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由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政府负责,将该县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每亩提高6元,市级财政按每亩2元给予补助。目前,市级补助资金已作为常年安排项目纳入年度预算,有效提高了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基于“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利用“行政+司法”手段办理两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涉案的4名当事人因非法狩猎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已支付生态补偿金2.5万余元,并在蒙城县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栽植树苗。
改旱地优环境,带动乡村旅游。在实施旱地改造为水田项目时,亳州市探索发展“稻虾共作、藕虾共作”模式,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美化乡村生态环境,吸引了野生飞禽聚集栖息,带动了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全市连续举办了多届“立仓龙虾·荷花休闲文化旅游节”和“岳坊万亩荷花节”,吸引了众多游客观光旅游,“水乡立仓”“万亩荷塘”的印象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