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粤大地数千公里的海岸线上,随处可见繁盛茂密、呈带状生长的红树林。它们充盈在海陆之间、深扎于绵延滩涂,筑起一道道“绿色长城”,成为海岸线上独特亮丽的风景线。
红树林是生长在热带、亚热带海岸潮间带,由红树植物为主体的常绿乔木或灌木组成的湿地木本植物群落,在净化海水、防风消浪、固碳储碳、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有“海岸卫士”“海洋绿肺”美誉,也是珍稀濒危水禽重要栖息地,鱼、虾、蟹、贝类生长繁殖场所。
广东是我国红树林面积最大的省份,也是红树林种类最丰富的地区之一。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资料显示,广东东起潮州饶平县拓林港、西至湛江徐闻县五里镇的沿海13个地级市41个县(区)都有红树林分布,全省红树林面积近16万亩,占全国红树林总面积的39.3%;红树林种类24种,占全国红树林种类的64.9%。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红树林保护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尊重科学、落实责任,把红树林保护好”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建立红树林保护“四个一”工作机制,有效保护修复了全省大部分现有红树林湿地,维持了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整体健康稳定。截至2021年底,广东建立以红树林为主要保护对象的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国际重要湿地10个,保护红树林面积12.58万亩,占全省红树林面积的78%。
绘好“一张图”,统筹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
广东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2021年12月,广东省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部署“营造万亩级红树林,将红树林打造成为除经济工作之外又一张让世界刮目相看的亮丽名片”。今年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建设具有海岸生态多样性保护和防灾减灾功能的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广东省自然资源部门、林业部门充分对接省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将红树林保护修复作为具有广东特色的生态系统保护重要内容全力推进。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广东省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实施红树林整体保护等6项举措,进一步厘清红树林保护修复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并将营造修复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至各地市,确保高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的到2025年营造红树林8.25万亩、修复现有红树林3.75万亩的任务。
广东还将红树林营造纳入省级涉农资金和海洋生态修复资金支持范围,并作为全面推行林长制和自然资源考核事项的考核任务之一,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做实“一本账”,优先保护红树林生态系统
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中,广东按照应划尽划、应保尽保要求,依据国土“三调”等基础性调查及国土空间“双评价”等评估结果,将分布在13个沿海地市的红树林相关自然保护地,以及自然保护地外的现有红树林全部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与此同时,推进红树林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将集中连片的红树林尽可能地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现阶段广东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显示,拟将保护地内红树林分布面积从整合优化前的10.44万亩增加到10.65万亩。
为保障红树林生长空间不受挤占,广东进一步强化了红树林用途管制,规定除国家重点项目外,禁止占用红树林湿地;确需占用或者临时占用的,开展不可避让性论证,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支持通过异地补种等措施开展修复。
广东还组织开展了“双百日”行动、“利剑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和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核查,进一步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红树林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保护红树林生态空间。
构建“一套制度”,全面完善红树林保护机制
2019年3月,广东出台《广东省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实施方案》,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除国家重大项目以外,一律禁止围填海。
2020年11月27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了《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新条例增设了“红树林湿地保护”专章,明确了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红树林保护纳入本地区湿地保护规划,并兼顾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需要,以及通航、行洪、候鸟停歇觅食地等需求。新条例进一步完善了红树林保护管理规定,为全国红树林保护法制建设提供了经验。
广东还完善了红树林营造修复奖励机制,在《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确定的营造1亩红树林奖励0.4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上,灵活配套增加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充分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红树林保护修复的积极性。
作为广东省红树林面积最大的沿海城市,湛江市有红树林9.59万亩,占全省红树林面积的60%。目前,湛江正举全市之力打造“红树林之城”。为让红树林成为“金树林”,湛江积极探索红树林碳汇交易机制。2021年4月,湛江红树林造林项目通过核证碳标准开发和管理组织的评审,成功注册为我国首个符合核证碳标准(VCS)以及气候、社区和生物多样性标准(CCB)的碳汇项目,并与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会达成合作意向,计划按每吨66元的价格出售项目签发的首笔5880吨二氧化碳减排量。这是我国开发的首个蓝碳交易项目,为红树林生态价值实现途径提供了示范。
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大力推动经济和生态建设“双赢”
近年来,广东以实施《广东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2016—2025年)》为抓手,大力开展宜林荒滩造林和退化红树林修复。据不完全统计,2019—2020年累计开展红树林造林和修复2.3万亩。
与此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支持,大力推进蓝色海湾综合整治等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建设,重点支持红树林保护修复,2021年省级生态修复专项资金投入2.68亿余元,其中支持新营造红树林3900余亩。
以湛江为试点,广东开展了红树林综合利用实验项目,借鉴桑基鱼塘模式,探索红树林生态修复和养殖塘耦合共存模式。目前,已建立示范基地366.1亩,营造修复红树林222.97亩,为养殖塘区域开展红树林保护修复提供了借鉴。
根据《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广东力争到2025年创建5个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修复和新营造红树林面积超过7万亩。目前,广东已先行下达省级财政资金1.3亿元支持江门台山镇海湾、雷州东海岸率先开展首批示范区建设,组织起草《广东省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和行动,广东着力打造南粤大地新名片,努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高水平保护“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