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是太湖边上唯一因湖而得名的城市。湖州因湖而生、因湖而兴、因湖而美,是浙江省湿地类型最丰富的地市之一,有4类8型多种湿地形态,总面积73.16万余亩(不包括水稻田),被誉为长江三角洲保存最完好的原生态湿地。
近年来,湖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湿地治水、水美湿地”生态建设模式,通过湿地保护治理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2014年,湖州成为全国首个地市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2016年成为全国首个实现国家生态县(区)全覆盖的地级市;2017年南太湖流域成为浙江省唯一入选首批国家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2019年成为全省首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全覆盖的地市。
规划引领 完善体系
湖州市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加强湿地保护工作。2007年,《湖州市湿地保护规划(2006—2020年)》编制完成,成为浙江省首个地市级湿地保护规划;2016年起,湿地保护被纳入全市森林浙江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2017年,修编完成《湖州市湿地保护规划(2016—2025年)》,各区(县)同步编制湿地保护规划。
目前,湖州市建成国家级湿地公园2处、省级湿地公园5处、国家级城市湿地公园1处,合计面积超过8.25万亩;另有省级重要湿地10处、县级以上重要湿地63处,全市湿地规划体系基本形成。
制度保障 规范实施
实现湿地保护与永续利用,必须要有完善的制度做保障。
2016年,湖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湿地保护的任务和职责;2017年市湿地保护委员会印发《湖州市湿地生态保护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分区域、分阶段,大力推进湿地保护管理和修复,同时把湿地修复列入市“五水共治”“811”美丽湖州建设任务清单。
生态修复 兼容并蓄
湖州市积极推进湿地资源生态修复和保护工程建设,采取自然恢复、人工促进方式,有计划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湿,恢复水生植物群落。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恢复湿地植被面积5.13万亩,治理湿地面积24.23万余亩。
与此同时,营造生态保护林和水源涵养林,改善湿地生态环境和生态功能;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计划,在水域河道、湖泊中投放鲢鱼、鳙鱼等净水鱼类等,加速湿地水质净化和生态修复,提高湿地的抗逆性;实施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保护与种群恢复,推进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
近年来,中华秋沙鸭、野鸭、苍鹭,甚至天鹅、黄嘴白鹭等不少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飞抵湖州湿地越冬,成为当地的新景观,充分显示出湖州湿地治理修复取得的突出成效。
绿色发展 低碳共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同样也是发展生产力。
湖州市在保护湿地的同时,着力寻找保护与发展的最佳契合点,坚持绿色发展,低碳共富,人与自然和谐共存。
湖州市打造湿地“金名片”,发展文旅经济。依托丰富的湿地资源,做水、景、文、游有机结合文章,使自然风光与文化遗存相得益彰,形成“保护—利用—提高”的可持续发展模式,释放生态红利。如德清下渚湖国家湿地公园通过举办防风文化旅游节等活动,将“防风文化”与湿地旅游经济巧妙融合,带动了当地生态旅游的发展。长兴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正常年份观光人数超过25万人次,旅游经营收入超过1200万元,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助力低碳共富。
湖州正以多年湿地保护利用的探索实践,营造“清幽、柔情、似水”的生态意境,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让人们透过湿地,看见美丽湖州,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