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野生动物损害补偿商业保险机制日前正式生效,成为温州市首个实行野生动物肇事保险的县(市)。
该保险在瑞安市实行统一的保险方案、费率、赔付标准和服务标准,期限为1年,保费按年度缴纳,由政府部门承担。保险期内,居民或流动人口在全市区域内遭受到野猪等野生动物伤害,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财产损失仅限人工种植的农作物,不含野生农作物),在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均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该保险的免赔额设置为100元,其中对人身医疗事故产生的费用按80%赔付,最高限额1万元;对财产损失在1000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1000元的,赔付90%,最高限额1.2万元。(孙欣娜 谢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