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持续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力争到“十四五”末,我国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5%,恢复湿地100万亩,营造红树林13.57万亩,修复红树林14.62万亩。
国家林草局将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基础,科学确定湿地管控目标,科学划定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湿地范围。优化湿地保护体系空间布局,加强高生态价值湿地保护,形成覆盖面广、连通性强、分级管理的湿地保护体系。强化江河源头、上中游湿地和泥炭地整体保护,加强江河下游及河口湿地保护。
采取近自然措施,增强湿地生态系统自然修复能力,重点开展生态功能严重退化湿地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加强重大战略区域湿地保护和修复,实施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
加强湿地管理,建立完善湿地保护部门协作机制。完善湿地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湿地分级管理制度,发布重要湿地名录,制定分级管理措施。开展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的生态状况、治理成效等专题监测。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和省级层面累计建立97项湿地相关制度,初步形成了湿地保护政策制度体系。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初步建立,指定了64处国际重要湿地、29处国家重要湿地,建立了600余处湿地自然保护区、1600余处湿地公园,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实施湿地保护项目3400多个,新增和修复湿地面积1200余万亩,实现内地国际重要湿地监测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