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海省通过森林草原保护修复,整合优化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大力实施国家公园建设,为野生动植物栖息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重要保障。
全省现有自然植被型16个、植被亚型83个,已知野生植物2500种左右,隶属114科632属,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1种、二级37种;大型真菌260余种,隶属于2门5纲14目42科,其中近危1种;陆生脊椎野生动物605种、无脊椎动物蝶类182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37种、二级105种。
青海林草部门压实保护责任,全面落实推行林长制,五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建立,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基础保障。相继出台有关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开展专项行动打击非法交易。不断提高全省生物遗传资源收集保存水平,首次将保险机制引入野生动物致害赔偿。
青海野生动物保护收容救护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近10年累计救护野生动物50种1000余只。全省普氏原羚数量由不足300只增加到2800只,藏羚数量恢复到7万余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