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压实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保护森林资源主体责任,为建设生态环境世界一流的自贸港提供制度保障、绿色保障。
海南省委省政府坚持高位推动。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总林长沈晓明先后赴五指山市、昌江县等地巡林,调研海岸带保护与修复、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森林防火等。省长、省总林长冯飞多次赴琼中、五指山等地,就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海防林建设等开展调研和巡林。2021年,省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共巡林35次,市县(区)级林长共巡林1175次,乡镇级林长巡林16886次,村级林长巡林47959次。
海南省以林长制为抓手,推动开展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整改、挂牌督办案件查处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2018—2020年,全省共有森林督查违法图斑10282个,广州专员办挂牌督办和省级挂牌督办案件72宗,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排查涉嫌违法图斑916个。2021年,各市县全部申请销号,近期第三方将逐个核查验收。
海南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牵头协调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做好林业案件查处,邀请公检法等部门人员参加培训、座谈会、督查,建立了“林业+公安+检察院”沟通机制、“林长+检察长”机制。
此外,海南省各市县已基本完成公示牌设置和责任区上图上墙,林长制管理信息平台已在试运行中。2021年,共组织全省林长制综合培训2次、全省林长制相关专题培训9次,受训人数达700多人次。
部分市县因地制宜开展林长制创新探索。昌江县给村(社区)级林长每月发放100元工作津贴、村(社区)级副林长每月发放50元工作津贴,县政府每年安排各乡镇2万元、县林长办7万元工作经费。海口市在各镇(街道)政府服务中心设立“林长制专岗”,专职专责,快速响应迅速解决涉林问题。
省级林长办还联合组织省委组织部、省人民检察院、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等9个林长办成员单位分3组对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和洋浦经济开发区2021年林长制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到市县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