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以来,市县级林长制工作机构和检察机关以联合调研磋商、巡林巡查、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强化古树名木保护。
临沂市林业主管部门联合当地检察院,通过实地走访调研,详细摸排古树名木保护情况。郯城县林业部门和检察机关联合出台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组成调研组对全县古树开展普查巡查,并组织召开古树名木保护论证会。临沭县林长办联合检察院组成巡山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间林长等共同开展巡山巡林活动,实地查看古树名木生长情况,督导一树一档、一树一证落实情况。沂南县检察院会同县林长办及有关部门单位,就马牧池乡沂蒙精神红色教育基地内的古树群落保护开发进行调研探讨,积极探索“古树资源+红色旅游+法治教育”发展新途径。河东区探索设立“林长+检察长”检察工作联络室,实现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临沂市共有古树名木单株837株、古树群54个,其中一级古树名木315棵。(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