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科学 > 正文

传播科学精神 推动科普事业发展

2022-09-01 11:12:43    科技日报

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关于检查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与会人员对报告表达了赞同意见,并为推动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要保证科普内容的科学性

“网上的假科普信息,特别是所谓的健康养生知识‘满天飞’,有的是为了吸引眼球,真真假假骗流量,有的是为了贩卖焦虑。这方面的问题确实要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说。此前,他曾率执法检查组在北京、山东开展科普法执法检查。他建议从法律上对科普内容予以规范,“要加强监管,用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的方法占领科普阵地”。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卫小春也认为,目前科普内容良莠不分,有些内容是伪科学甚至反科学的,比如,在新冠疫情初期,有的人说“往血管里打上消毒剂就能预防新冠”。

“保证科普内容的科学性极其重要。”卫小春建议,发挥全国众多专业学会的作用、专家的优势来监测评估科普产品。

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叶双瑜建议,进一步落实科普宣传的责任,报刊、电视、图书、出版、网络等传媒,科研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当依法履行法律责任。他还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应该制定更具体、更有力、更明确、更严格的措施,“专用版面、播出时段,学校课堂的教学安排等,都应该有硬约束”。

作为一名科技工作者,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王贻芳也非常重视科普内容的科学性。他认为,应该研究如何在新媒体的形式上更加有效地传播科普信息。对网络传播信息真假并存的情况,他建议,做一个去伪存真的网络大科普平台,让大家知道去哪里能找到好的、正确的科普内容。

要重视传播科学方法和精神

不仅要普及科学知识,还要重视对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的普及,是众多与会人员的共同看法。

王贻芳曾参与编辑科普丛书,在审议过程中,他聊起了曾经的感受。“科普书里很多都是介绍知识。大家都知道,现在科学知识太多了,学也学不完,把所有东西都搞清楚也不容易,我们更应该普及的是科学的方法。”他强调,公众掌握方法后就可以“举一反三”,遇到问题时可以通过科学方法来鉴别和判断信息真伪。

许多发言人提到,科普工作要更加积极地弘扬科学精神。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詹文龙说,科普应该突出科学精神的推广。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殷一璀认为,现在我国科技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国际科技竞争日益激烈,科学精神的弘扬在一定意义上比科学知识的普及显得更为迫切。她建议,要准确把握科普的内涵,更加积极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

要加大投入,推进协调平衡发展

执法检查报告中的一组数据显示,2020年全社会科普经费筹集额171.72亿元,仅占全社会研发投入2.44万亿元的0.7%,不足1个百分点,比重明显偏低。

这意味着,我国科普经费投入和保障还不充分。

“0.7%”令叶双瑜感到担忧。“在科技强国、科教兴国中,科普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他建议,切实加强各级财政对科普的投入,加强基层科普设施的建设。

艾力更·依明巴海表示,0.7%微乎其微,赞成继续加大科普投入!

“要像搞科技创新一样认真地来办科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冷溶说。他认为,目前我国已建了很多科普场馆,但高质量的科普展览并不是很多。“有些是有‘展’无‘教’,有的比较粗糙,内容单薄一些,还不大准确,政治口号多,对自然科学史上重要人物和贡献、对科技最新发展成果及其意义解释得不多、不够。”他建议,应该提倡专家办展览、办栏目,要真正下功夫办。

“科普工作均衡发展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田红旗说。她介绍,2020年,湖南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0.14%,与全国平均水平(10.56%)相比稍有差距,湖南省内市州之间差距更大,公民科学素质水平超过10%的市州仅7个,市州间最大差近1倍。她建议,加快推进科普工作区域协调平衡发展,推进科普资源下沉,提高基层科普能力,让更多特别是偏远地区青少年公平享受优质科普资源。

此外,还有不少与会人员建议,应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科普教育,建议进一步加强科普人才队伍的建设,形成全社会科普的良好氛围。(记者 孙 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全球持续变暖 更能应对气候变化的竟是它们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