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黑龙江哈尔滨市:以“三抓三提升”推进公共交通安全取得实效

2022-12-05 14:27:45   

自“学标杆、找差距”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哈尔滨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立足岗位职责,积极促进思想解放、观念更新,对标全国地铁公交行业类公安,汲取优秀工作经验,紧抓转变职能、机制建设、群众路线等工作,转变思想、完善制度、攻坚破难,持续提升工作质效。

 

 

紧抓职能转变契机

提升思想转变“内动力”

今年以来,公交分局按照哈尔滨市公安局党委部署,立足职能,强化思想转变,提升工作内生动力。一是邀请先进单位来哈交流。邀请广州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来哈传授经验,围绕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运的安全保卫工作,面对面地进行深度交流,汲取先进经验。二是组织开展一线调研。分局领导深入安保一线开展走访调研、谈心谈话,以跟班作业的形式体验公交公安接处警、服务群众工作流程,开展走流程10余次,形成调研文章8篇。三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举办先进事迹宣讲活动,组织先进民警、业务能手、骨干民警上讲台分享工作经验,营造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召开宣讲会2次,参加人数150余人次。

紧抓工作机制建设

提升制度统带“引领力”

公交分局结合市公安局机制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以制度统带队伍、管理队伍的积极作用。一是规范工作规章。编撰印发工作制度汇编,对日常接处警流程、执法办案等一线常用规章制度进行汇总,引导民警依规办事、规范执法。二是强化队伍管理。印发民警工作期间队伍管理、八小时以外管理、请销假等制度,实现全时空、闭环式管理,避免队伍内部出现问题。三是严格督导问效。组织纪检监察部门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形式,对各科所队开展规范化建设检查,对业务工作、队伍管理等方面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督导提示、跟踪问效,共编发督察通报15期,督促相关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紧抓践行群众路线

提升改革服务“攻坚力”

公交分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将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公交公安工作的标尺,问需于企、问政于民。一是促进警企共建。组织各派出所民警与地铁、公交企业员工进行交流,征求对公共交通治安防范及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形成警企安保工作合力,召开警企共建联席会议6次,征集意见建议30余条。二是紧盯基层矛盾化解。引导民警深刻认识公交公安直面群众化解矛盾的前哨作用,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快速化解能力,减少乘客在车站滞留时间,确保地铁公交运营平稳畅通。活动开展以来化解矛盾纠纷110余个。三是依法打击犯罪。采取“便衣侦查+着装巡逻”工作方式,在全市公交、地铁线路开展巡逻防控,重拳打击现行犯罪,实现全时空、零距离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活动以来,共出动着装执勤民警1700余人次,便衣巡逻民警300余人次,全面挤压扒窃犯罪空间,实现公交、地铁“零发案”。四是细化服务措施。制定地铁站内儿童老人走失、财物遗失、突发疾病等情况的处置预案,提高救助群众工作效率。活动以来,共救助群众120余人次。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亳州谯城分局开展“宪法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两位老兵“王和满”的故事

两位老兵“王和满”的故事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