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检“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要求,天镇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检法联动,释法说理,坚持主动作为,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今年以来,天镇县人民检察院共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2 起,均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守初心。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天镇县人民检察院坚持落实每周一集中学习,充分利用网络、报刊、书籍等载体,创新学习方式,开展学习交流,撰写学习心得,巩固学习成果,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展观。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为百姓求公道,为社会消戾气,真正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牢牢守住为民服务初心。
有耐心。通过与行政机关、法院构建相关机制,在案件化解过程中,办案人员积极做好调查核实工作,深入了解行政争议发生背景、经过及后果,对重要证据材料进行核查,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实际掌握申请人涉案行政争议及生活现状等情况下,办案人员坚持用心、用情办好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小案”,多方做工作促成当事人和解,多次耐心倾听申请人诉求,多次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其打开“心结”,适度调整利益预期,达到解决实际问题目的。
抓核心。紧紧扭住“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其影响力,助力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协调稳控、推动落实。扭住能够影响关键当事人的关键力量,发挥协调推动作用;扭住影响申请人的核心力量,发挥导向示范作用等。
强责任心。积极压实主体责任,探索多元化行政检察监督,做好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探索建立“三位一体”复合办案模式,深入探求行政相对人根本诉求,整合司法资源,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新时代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司法需求,为人民群众服务。从“抓末端、治已病”转向“抓前端、治未病”,做好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工作。尤其将申请人因不懂法律或者情况特殊超过行政复议期限等情形纳入受理前调解和解范围,针对不同情况,采取释法说理、类案指引、情绪疏导、沟通调解等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促进社会和谐。
据介绍,天镇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四心”联动,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常态化开展好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为建设法治天镇、平安天镇、和谐天镇注入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