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天镇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采取六项举措开展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不断降低诉前羁押率。2022年1-10月,全院诉前羁押率降至33.33%,位居大同市第一。
一是深刻把握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内涵,自觉将这一政策入脑入心。通过多种形式集体研讨和自主学习深刻理解新时代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提出背景和重要政治、司法意义,通过学习典型案例指引、强化检察官落实这一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做好提前介入和捕前分流工作。采取“派驻+轮值”方式由检察官对公安机关受理的刑事案件逐案提前介入,对于案情简单、可能判处轻刑案件,与天镇县公安局达成共识,不再提请批准逮捕,而是直接移送审查起诉,大大减少了审前拘留和逮捕人数。
三是严把审查逮捕关,大幅提升不捕率,降低诉前羁押率。对于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轻刑案件,严格按照逮捕条件审查,对于无社会危险性和无逮捕必要性案件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于有被害人案件,认真听取意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保证办案安全前提下降低诉前羁押率。
四是积极采取先进智能保障手段,打消检察官办案后顾之忧。积极应用电子手环智能监控手段,从心理上为检察官减负,使检察官敢于作出不批捕决定,实现了不关起来也能保障案件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目的。电子手环启用以来,先后对五名犯罪嫌疑人适用,未出现一例影响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情况。
五是赔偿保证金适用,使被害方对检察院不批捕决定放下心来。对于在批捕阶段尚未达成赔偿和解协议轻刑案件,通过赔偿保证金提存让被害方放心,“不批捕也能保证赔偿到位”,被害人及其家属对于不批捕认可度大幅提升。今年以来,天镇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适用了该制度,办案效果较好。
六是充分发挥听证会作用,做到法理情共融。通过广泛邀请听证员参加拟不批准逮捕案件审查评议,帮助检察官释法说理,用大众朴素正义观把事说清,把理辩明,使当事人对案件定性和处理结果心服口服,在提升检察官办案公信力同时,有力的为诉前羁押率下降提供了帮助。
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天镇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作好各项配套措施,不断探索降低诉前羁押率有效方式,在提高办案质效同时最大限度向社会释放司法善意,传递法律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