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院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11月2日,龙江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宏斌率先垂范,独任审理三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被告人当庭认罪,三起案件均当庭宣判。
庭审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体温测量、扫码、消毒等防疫措施。为确保庭审质量,提升审判效率,龙江县人民法院院长孙宏斌提前查阅案件卷宗材料,详细了解案情,制定周密的庭审计划,严把庭审节奏,为庭审顺利进行打下坚实基础。庭审中,审判员查明被告人身份,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等环节有序进行,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并认罪悔罪。最终,根据案件事实、证据和被告人认罪情况,审判员对每起案件作出公正的判决。
年初以来,龙江法院面对受案数量增长态势,坚持院领导带头办案,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不断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了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通过三起案件的审判,为机动车交通安全再次敲响警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应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