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林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保障秋忙时节出行安全。连日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苇河分局交警大队持续丰富交通安全宣传形式,通过文明劝导、安全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让宣讲队伍“动起来”,让流动宣传车“转起来”,让林场大喇叭“响起来”,有效提升秋忙时节林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巡回宣讲,安全知识常普及。“我骑电动车也要戴安全头盔吗?三轮车后车厢可以载人吗?……”大队宣教民警针对林场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安全常识普及。秋收工作开展以来,大队宣传民警结合辖区秋忙时节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超载上路、出行时间没有规律等道路交通安全实际,积极主动深入林场所,以巡回宣讲的方式,提醒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坚决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各种违法行为,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同时向林场职工群众发送“一盔一带”倡议书和交通安全知识读本,通过答疑解惑等形式把交通安全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田间地头,安全文化接地气。活动中,宣教民警深入田间地头,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向群众讲解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货混载、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危害后果。通过面对面“拉家常”等方式,用通熟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醒群众切勿违法载人、超员超载,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安全出行。
敲门行动,安全提示全覆盖。“大爷,请您开下门,来这里给您做个宣传,大爷您平时都怎么出行啊?你看,咱们可不能图方便搭乘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辆出行啊......”。活动中,宣教民警以交通安全宣传“敲门行动”为载体,进村入户,通过点对点宣传、面对面提示的方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着重对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违法载人、超员、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法律责任进行宣讲,并结合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劝导林区群众在秋收农忙季节时刻绷紧交通安全弦,合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秋收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亮尾行动,点亮安全警示灯。活动中,宣教民警针对秋收时节农用车出行频繁,部分农用车无反光标识或反光标识残缺不全等问题,为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机车辆粘贴反光贴,告知驾驶人反光标识在能见度低的环境下,会使后方车辆提前注意到前方车辆,做到及时避让,严防严控农用车夜晚行车追尾、刮撞等安全事故发生,点亮秋收安全警示灯。
广播喇叭,唱响安全主旋律。“大家好,秋收时节,电动车、摩托车等农用车辆使用率剧增,今天在这里给大家普及一下农用车辆使用安全常识......”活动中,宣教民警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交通安全知识通过林场大喇叭广播系统飞入田间地头,房前屋后。同时宣教民警还根据当前季节特点,及时播报天气预警信息和安全行车常识,通过林场“大喇叭”唱响交通安全主旋律,营造出浓厚的秋收安全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