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江苏宝应烟草:用心办好实事暖民心

2022-10-25 15:49:08   

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宝应烟草”)自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来,聚焦群众实际困难,用心办实事,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诠释初心与使命。

“零跑腿”打通“最后一米”

“你好,是烟草公司吗?我想问一下,到你们政务中心窗口办理业务要带哪些东西啊?”

“现在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需要跑腿了,有什么事您告诉我,24小时内会有人上门为您服务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回答道。

宝应烟草依托“江苏政务服务”APP,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不见面审批”流程,将便民服务前置,通过电话多沟能、数据多传递、人员多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实现群众办事“零跑腿”。

“零距离”聚力“守护成长”

为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威慑作用,宝应烟草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教育局、电视台对城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商超、食杂店、便利店等进行专项清理整治,重点打击无证经营、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的违法行为。

“此次联合整治行动,集聚监管合力,进一步规范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市场秩序。”宝应烟草分管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宝应烟草将建立健全长效化、常态化的联合执法监管机制,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文明、安全的成长环境。”

“零容忍”做到“有网必破”

“实在太感谢了,没想到你们真的能够帮我追回1万多元的损失。”近日,宝应县广洋湖镇鹤湾村村民周大爷握着宝应烟草执法人员的手激动地说。

面对接到的群众举报,宝应烟草高度重视,成立专班,通过走访调查与分析研判,发现两条线索共同指向宝应县广洋湖镇的零售户戴某。

 

 

2021年11月7日,当戴某的合伙人陈某像往常一样到菜鸟驿站提取假烟快递包裹时,突然出现的烟草、公安联合执法人员让其不知所措。执法人员在戴某两处仓库查获假冒中华(软)、中华(硬)等6个品规327条,货值10.85万元,现场收缴销售账本两本、交易手机两部。

11月9日,宝应县公安机关对戴某案件立案侦查。历时8个多月,公安机关乘胜追击、顺藤摸瓜,一举将戴某上线詹某及相关涉案人员共3人抓捕归案,查实案值723万元。

12月20日,宝应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詹某、戴某、陈某等5名主要涉案人员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近年来,宝应烟草秉承“有网必破”的打假打私工作理念,相继侦破了“5·15”“3·10”等互联网销售假烟网络案件,被表彰为“全省卷烟打假先进集体”,“3·10”案件被评为“2021年全国烟草十五大打假打私经典案例”。  

宝应烟草主要负责人表示:“我们将继持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卷烟市场秩序稳定和广大消费者合法益权。”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桂林资源:党建引领“雁阵”齐飞向未来
下一篇:江西兴国县良村中心小学:夯实筑牢营养餐安全网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伟大成就是拼出来、干出来、奋斗出来的

伟大成就是拼出来、干出来、奋斗出来的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