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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清除群众身边“微腐败”

2022-08-31 09:51:53   

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侵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员干部形象、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最容易反复,又最伤民心。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群众身边“微腐败”,必须对症下药、久久为功。

畅通渠道精准摸线索。开展经常性下访走访活动,到群众身边倾听呼声,手把手地指导群众查看村务公开栏,运用“监督一点通”平台等监督公共事务,让“微腐败”无处遁形。对涉及民生领域和党员干部的实名信访举报问题,及时反馈、通报调查处理结果,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借助信访、电话、网络、微信准确反映,便于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掌握一些苗头性、动态性问题。

专项整治深入查问题。建立完善“室组地”联合、片区协作等监督机制,不定期开展交叉互查、联合督查,有效破解基层监督力量薄弱、人情干扰等问题。深入开展“清风行动”,精准选择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小切口”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对查处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分批高频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跟踪监督着力固根基。做实“后半篇文章”,督促发案单位所在地区行业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加强对照、举一反三,排查管理和制度漏洞,制定“小特精”制度,强化针对性地日常监管。围绕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从关键人、关键事、关键时入手,完善权力清单、监督清单、负面清单,做实日常教育提醒,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推动小微权力运行规范有序,促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有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作者系江苏省泰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夏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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