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江苏洪泽检察院:加强机关文化建设 提振干警精气神

2022-08-17 09:43:34   

“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江苏省文明单位”“全省优秀办案能手”……在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各种单位、集体和干警个人获得的荣誉琳琅满目。沉甸甸的奖牌和鲜红的证书,书写该院30余年来无一例违法违纪的光荣历史,也召示着一种精神、一种文化,在传承、滋养和延续。

 

 

“工作之余我会来这里嗅一嗅书香,感受传统文化的熏陶……”每个工作日下班时间,院里的干警都会陆续来到在洪泽区检察院“泽检书香”阅览室借阅自己喜爱的书目。

原木制成的中式书架给阅览室增添了别样的古风韵味。各种传统文化和学习工具书按照“一层一景”布局,参差错落,有序排列。检察官作家联系点、休闲读书处、咖啡吧等新设施又给阅览室增添了浓郁的现代生活气息。古典与现代相得益彰,书香与人文融为一体。沉浸其间,宁静致远,流连忘返,干警即可以尽享读书的乐趣,又可以获取知识充电蓄能。

“阅览室为我提供了舒适的学习环境,大家在一起学习很有氛围。”正在备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年轻干警高瑞说。在周末或节假日里,阅览室成为许多年轻干警学习取经的重要场所。每当遇到省、市各种竞赛比赛,院里干警都会在阅览室集中学习、研讨和提升。自“泽检书香”阅览室建成以来,院里共计荣获省市级以上荣誉133人次,1名干警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2名干警荣获全省优秀办案能手称号,7名干警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人才库。

在“院史荣誉室”外墙,一张张建院以来荣获国家和省级荣誉的优秀干警、检察官模范的照片挂满墙壁。据介绍,组织新入职年轻干警参观“院史荣誉室”撰写心得体会正面警示教育,成为该院教育培训的惯例。老一辈检察人的模范事迹成为引导和启迪全院干警工作和生活的“指路灯”与“方向标”,鼓舞着检察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争当时代先锋。

按照“让每一面墙壁会说话,让每一处景致有意境,让每一项设施有内涵”设计思路,洪泽区检察院通过构筑“看得见、摸得着”的环境文化,打造内部廉政文化走廊,将无形教育有形化,使干警在耳濡目染之间,行走俯仰之际,时刻感受潜移默化的传统文化熏染,从内心树立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意识。

为丰富全院年轻干警文化生活,展示干警精神风貌,激发他们内生动力,每年该院都会举办各类文体活动,寓教于乐、潜移默化地凝聚干警干事办案精气神。此次演讲比赛要求参加人员,结合各自工作经历交流个人感悟,立足岗位实际,围绕“我干了什么,我作了什么贡献”开展主题演讲,各部门干警踊跃报名,普遍欢迎。

“‘文化是最深沉最持久最根本的力量!’我们希望在机关文化活水的浸染下,厚植司法温度、情怀、责任和正义,不断强化自律和他律,让检察干警内在的精神、气度、神韵和内生动力,像汩汩清泉一样,喷涌而出!”该院副检察长杨巨军说。

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洪泽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机关文化滋养滋润功用,坚持把文化建设融入检察工作总体布局,建设机关内部“文化墙”“阅览室”“荣誉室”等文化阵地,积极开展“主题演讲比赛”“读书分享会”等主题突出、内容丰富的文化体育活动,将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作为树立检察良好公信力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工作发展的源泉。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第六届“让世界倾听陕西声音”网络主题活动即将启程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