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新疆塔城边境管理支队乌拉斯台边境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野生鸬鹚。鸬鹚,俗称“鱼鹰”“水老鸦”,善水食鱼,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被列为《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3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当日上午,该所驻边境警务站民警在巡线途中发现一只疑似“老鹰”的受伤飞禽,见有生人来,该鸟只是扑腾翅膀但无法飞行,民警立刻上前进行查看。经观察发现,这只飞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鸬鹚,属鸟纲鹈形目鸬鹚科。
民警了解后得知,该鸟左眼处有明显外伤,翅膀根部被丝绳缠绕,导致其无法飞行。民警立刻将其带至边境警务站进行救助治疗,在检查无问题后,民警将该鸟带到水源湿地后将其放生。
警方呼吁: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与人类和谐共生的重要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生态安全,如果发现有人非法捕猎、买卖野生动物,请与警方联系。(塔城边境管理支队乌拉斯台边境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