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林业局一男子在自家农田进行种植时,嫌树木遮挡阳光影响庄稼生长,为给庄稼争夺“采光权”,该男子竟利用手锯非法采伐、毁坏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水曲柳鲜树3株,结果他为自己的“糊涂”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6月30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水泉子森侦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日常巡护检查时,发现沙河子林场施业区84林班内一处农田旁,有3株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水曲柳被采伐。经民警侦查发现,被采伐树木旁的农田属于沙河子林场居民张某某,于是民警依法对张某某进行了调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发现自家农田旁的3株水曲柳树木遮挡了本该照在庄稼上的阳光,影响了农作物的生长。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张某某利用手锯将这3株水曲柳鲜树放倒,本以为此处位置偏僻,不会被人发现,没承想最终还是落入法网。
在确凿证据面前,张某某对其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水泉子森侦中队已将案件移交至分局森林犯罪侦查大队,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