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集中建设,是江苏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系列要求下的又一创新,是全国率先推进集中建设的省份,这一举措已逐步取得积极成效。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五年来,江苏省住建厅以昂扬的斗志、坚定的信心、扎实的工作,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不断推进全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工作向上向好高质量健康发展。
坚持政府投资工程高质量发展不动摇
建筑业是江苏省的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富民产业,深化建筑业改革,推动政府投资领域建设创新发展,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完善监管体制机制,示范引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回顾溯源,不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2017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在江苏省开展建筑业改革综合试点的要求,省委省政府多次组织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探索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集中建设的新模式,明确集中建设的目标及要求,并出台《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首次提出加快政府投资工程集中组织建设,“推行政府投资工程由使用单位自行组织建设,向由政府组建的专业机构及专业建设平台集中组织建设转变,实现“投资、建设、监管、使用”相互分离……”自此,拉开了全省集中建设工作的序幕。
随着这一创新模式不断深入,相配套的政策体系逐步得到健全和完善,2020年8月,《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中,明确“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采用集中建设方式组织实施……”2021年6月,《江苏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再一次强调“推行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接下来,在即将印发的《关于促进江苏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就积极推进《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办法》立法工作等事宜进行明确和规范,等等,这些都将为实现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奠定了基础。
健全机制,不断完善体系建设。按照“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的原则,构建了集中建设管理和运行工作机制。一是成立省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项目集中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省级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工作领导。明确中江国际集团成立独立法人单位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负责省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项目集中建设任务。二是在省住建厅内设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管理处,明确工作职责,负责全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三是全省13个设区市市本级全部建立了集中建设的监管机构和工作机制。常州、苏州等5个设区市成立了集中建设管理处,南京等8个设区市均在住建系统明确了职责处室。目前,全省各级明确集中建设监管单位155家、实施单位638家。全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工作呈现出“全省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建章立制,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有力领导下,为推进和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工作,省住建厅牵头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集中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制度。为加强省级集中建设工作监管,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试行省级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项目“协调监督员”和“协调联络员”制度》《省级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项目分工协作办法》《江苏省省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集中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法》等文件。2021年2月,为更好推进全省集中建设工作,经省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印发《全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全省推行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实施范围和实施单位职能等。同时,各设区市结合各地实际,相继出台了集中建设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较好推动各地集中建设工作。
推动政府投资工程高水平建设不懈怠
借住建部在江苏省开展建筑业改革综合试点的契机,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领域建设改革,高水平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高质量发展十分重要。
聚焦模式创新,探索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的新路子。实施中,打破了“谁投资、谁建设、谁监管、谁使用”的传统组织管理模式,由使用单位自行建设向政府组建的专业机构及专业建设平台集中组织建设转变,推行政府投资工程“投资、建设、监管、使用”相互分离,集中建设这一新型建造组织模式在全省得到全面推行,将分散建设转变为专门机构或专业建设平台集中组织建设,实现了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是传统工程建设组织方式的大变革,有效改善了专业化水平不高、前期手续周期冗长、程序不规范、质量参差不齐、“超标准、超概算、超规模”现象和腐败等问题。
聚焦水平提升,构建集中建设新发展格局的新支点。全省集中建设工作正处于创新发展的关键期,一是工作谋划上力求更“深”。集中建设工作延续着工程建设属地化管理格局,强化工程建设主体的首要责任、主体责任,在实施中,需进一步加强对全省集中建设工作的研究指导,结合《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平台》改造契机,加快系统权限功能改造的调整,增加集中建设条目内容,同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基本程序,确保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工作更好地示范引领建筑业健康发展。
二是制度建设上力求更“严”。按照“政府投资非营利性工程项目应当采用集中建设方式组织实施”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全覆盖,努力实现“运行规范有序、规章制度完善、监管体系健全”的发展目标,立足高位部署、高位协调,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和机制,各地结合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适度有所扩展,更好地推进集中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是创新发展上力求更“实”。集中建设中赋予各单位不同的职责和任务,履行不同的权利和义务,但又同是项目建设组织管理的统一体。集中度增强了,需要不断提升专业化平台的整体水平素质,监管能力和手段,确保工程建设程序更规范、管理更严格、不超概、不出问题,不断推进全省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工作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更健康发展。
聚焦管理转型,培育集中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新优势。通过专业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建设行为,对控制投资规模、提高工程质量、预防腐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促进概算控制更加有力。通过倒逼前期工作,力求投资概算精准,实行限额设计,较好解决了工程建设普遍超概现象。以省级为例,自2019年以来,承担的91个省级政府投资集中建设项目,总投资211亿元,总建筑面积311万平方米,未出现一起“三超”建设现象。
二是建设管理更加专业高效。项目管理机构得到优化整合,发挥专业机构和人员优势,项目管理的专业化和规范性也得到了很大提升。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规范性进一步加强,“边审批、边设计、边建设”的现象得到较好遏制,工期质量得到较好保证。
三是职责分工更加清晰有序。明确了集中建设使用单位和实施单位项目工作分工、内容、界面以及职责等,形成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项目建设的工作机制。四是监督管理更加精准有力。将原来分散的建设主体监督转变为集中监督,监管的靶向更加精准,监管的范围重点有所拓展,力度进一步加强,注重了集中建设行为的监管,进一步增强了监管的效率。
着力提升“江苏建造”品牌含金量不逊色
“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集中建设”模式已成为全省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是江苏省新发展理念的组成部分,也将成为“江苏建造”品牌又一亮点,必将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
下好“先手棋”,掌握“主动权”。按照“两个确保”的要求,注重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项目质量,进一步在规范操作、规避风险,建设过程可控等方面下功发力,主动把纪检业务、廉政建设工作融入集中建设全过程,尤其在理念导入、顶层设计、制度建设、纪律护航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完成了角色定位,纯正了工作作风,清淅了工作界面,搭建了全省“一张网一平台”,强化了分级管理模式,全省上下同频同辐同轨道同方向,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嵌入式适时监管。
架起“交流桥”,提供“互通台”。为做好集中建设各方的沟通交流,省住建厅通过三项制度,建起“交流桥”和“互通台”,一是试行项目“协调监督员”和“协调联络员”制度。根据集中建设项目所有权归属情况,分别由省住建厅派出不少于2名“协调监督员”,项目使用单位派出具有一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经验的人员作为“协调联络员”,共同组建项目联合工作组,加强集中建设项目建设的监管、沟通、协调等。二是建立重大项目一对一联系“专班服务”工作机制。按照“五抓五促”专项行动的要求,落实“一对一”直接联系制度,为保障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工作质效,围绕项目开工时间点倒排计划,倒逼工作,加强同相关单位对接沟通,列出工作清单,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监管。三是发挥“一张网一平台”的网络科技优势。利用《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监管平台》,通过线上交流,使用方反映问题、实施方答复反馈,监管方适时监督,建立全程“留痕”的沟通平台,更好地服务于集中建设工作,做到“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接下来,还将进一步加强平台数字化建设,拓展各方沟通协调监督渠道。
筑牢“防火墙”,确保“三个不”。集中建设各方既要各司其责,高标准完成好各项工作,又要形成合力,共同致力于项目规划建设中。在实施中,通过印发《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项目分工协作办法》,对各方职责、任务进行细化明确,设置起“防火墙”,同要求各方努力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一是确保在职责分工上不越位。《办法》对集中建设各方在项目工作界面、分工、内容以及职责等方面进行了清晰的明确和规定,区分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室等职能部门,以及投资单位、建设单位、监管单位、使用单位,都分别进行了详细分工。二是严格在规范监管上不缺位。就是干好你自己的工作,出实招、谋发展、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保证不耽误影响工程,按职责分别采用共同参与、关联协助、单独实施等形式,高效规范运作、科学有序推进,杜绝因缺少担当,规避各项活动事宜。三是注重提高能力不错位。围绕工作定位、责任定位、职责范围开展工作。自觉做好各种角色的转变,从“建设方”转变为“使用方”,从“代建方”转变为集中建设的实施单位,履行建设单位的职责,从行业监管转变为动态行为的监管等等。
跑出“加速度”,打造“新亮点”。推进全省集中建设工作高质量快速发展,加强政策宣贯,进一步提高对集中建设工作的认知,是提升“加速度”的理论保障。加强工作调研,总结各地做法,通过现场会、案例集、工作简报等形式,集中推广了一批典型经验,如:南京市雨花台区推行的工管中心全程管理、公建中心统筹实施、审计中心全程审计监督的集中建设模式;南京城建集团依托数字化转型促进“城建+科技”深度融合,打造覆盖市域建筑业各参与方的产业互联网平台,以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项目为引擎,引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无锡市建管中心“红杜鹃”“三同五联三创”党建联盟工作模式、苏州市相城区交投集团“春申红雁”党建品牌和省妇幼保健院“支部建在项目上,共建铆在难点上”党建联盟共建活动,通过党建引领项目高质量建设的经验做法;苏州推行的“评分轮后规则”制度,创新选择确定实施单位的办法;南通市建设中心通过“E路阳光”为集中建设项目安上高效管理的“千里眼”;南京、苏州、南通、盐城、宿迁市集中建设通过“一张网一平台”提高监管效力;江苏商贸职业学院制订“协调联络员”工作规范,进一步发挥使用单位作用等等,都为全省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高质量发展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同时,成立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研究会,加强集中建设工作的研究,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制度,着力推进立法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