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紧抓实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工作要求,5月23日,云州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委政法委印发的《山西省政法系统进一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和省检察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实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的通知》。
云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华在会上强调: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转变思想观念。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首先要转变自身观念,要带头落实“三个规定”,要学习好“三个规定”以及《实施意见》内容,认真领会精神,严格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要求,杜绝违反“三个规定”的现象发生,自觉维护司法机关良好形象。
二是进一步消除思想顾虑,全面如实记录。全院干警要打消怕得罪人等思想顾虑,要真正认识到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为自己披上一身防腐蚀、防围猎的“铠甲”,严格落实相关记录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应记尽记”。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者领导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者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是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守住规定红线。要不折不扣抓好“三个规定”和《实施意见》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把“三个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纳入日常工作中,领导干部带头表率,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对在案件办理中因违反防止干预“三个规定”而造成执法过错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执法责任制落实到位。同时,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加大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