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北京门头沟区成立妇女法律救助工作站

2022-04-27 15:11:53   

为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更好地维护广大妇女群众合法权益有关指示精神,有效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助推门头沟区高质量发展,门头沟区律师协会面向困难妇女全方位开展法律救助工作。

 

 

4月27日,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区律师协会在全区律师事务所率先全面建成律师行业妇女法律救助工作站。全区12家律所参加活动并进行表态发言,将努力推动律师公益服务工作和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有机结合,打通困难妇女法律权益服务保障的最后一公里,不断做大做强门头沟区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

据了解,工作站由门头沟区司法局负责管理,区律协和区妇联进行业务指导,以维护困难妇女权益、促进困难妇女发展为重点,引导全体律师参与并做好困难妇女服务的法律救助工作,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女性当事人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打造律师行业参与构建的社会化、法治化维权网络,将面向妇女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律支持等贯穿到司法全过程。

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作站的主要职责是:一是负责收集法律援助信息,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推荐到区法援中心免费受理;二是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妇女提供减免费的诉讼代理服务;三是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四是免费开展涉及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宣传和培训,定期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等。

工作站的工作对象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妇女:(一)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二)属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农村妇女;(三)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四)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违法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承担养育未成年子女、赡养老人义务的妇女;(五)身患重病或者残疾的妇女;(六)赡养义务人没有赡养能力或者事实无人赡养的老年妇女。

北京市门头沟区律师行业妇女法律救助工作站的成立,将全面构建起以律所为中心,有效依托区、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妇女维权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依托“网格化+”治理优势,将法律援助、调解、法宣等律师服务向村居延伸,实行“手牵手”法律帮扶,以点带面、点面结合,逐步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不堵塞”困难妇女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门头沟区司法局副局长童海峰表示:“下一步,门头沟区司法局将加强对妇女法律救助工作站的领导、指导和监督,举全区律师专业之力,把妇女法律救助工作站建设好、运转好、发展好。为门头沟区困难妇女提供优质、高效、公益法律服务,让广大困难妇女真正有获得感、幸福感!为建设绿水青山门头沟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中站区人民检察院:宣传零距离,保护知识产权在行动
下一篇:山西大同:狠抓城市基层党建 谱写平城奋斗篇章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