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司法局着力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职能,多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兴和经济发展。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制度。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基础信息,在县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各执法部门在“兴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执法决定,运用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发布便民信息、执法检查事项、监督渠道、典型案例等资讯,使行政执法更加公开透明。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对重大执法活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将行政执法主体、程序、案件事实、证据等纳入法制审核重点,根据案件不同情况,出具法制审核意见,全面规范审核主体、范围、程序、材料等重要环节。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推广使用“法治兴和”微信公众号,让企业足不出户,即可查询与企业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为企业依法依规经营提供法治保障。开辟公证“绿色通道”。对民营企业需要办理的银行抵押担保、委托书等公证事项,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必要时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公证服务。取消了一部分不必办理公证的事项,取消了办理公证中一些不必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简化了办证程序。
走进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提高市场主体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推动企业建立常态化普法宣传机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普法、学法制度,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认真开展《宪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
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加大对民营企业与周边单位以及消费者之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并做好涉及民营企业的法律援助工作,对民营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开辟绿色通道,全力维护民营企业的正当权益。(杨军 崔利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