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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人民检察院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2022-03-09 11:59:36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区“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坚持依法能动履职,通过高效、便捷、暖心的司法服务,让各类市场主体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以更实的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及时更新工作理念。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优化营商环境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弘扬“有呼必应”的服务精神,把“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民营企业”确立为近年来“一院一品”的创建项目,立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力营造安商、稳商、惠商、暖商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搭建检企互动平台。立足三省交界地缘区位的发展特色,对以“产业园区”为主聚集而来的各类企业,无论投资规模大小、公司类别、产品种类,坚持平等对待,依法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找准切入点、选好落脚点,在丰镇市氟化工业园区成立“检企共建联系点”,由业务骨干“点对点”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并以张贴宣传标语及公示联系电话等方式,让涉企诉求有“路”可寻,形成良好辐射效应。

畅通沟通交流渠道。同步完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为企业家、企业职工寻求法律咨询、司法救助等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对涉企案件“贴标”受理,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办理企业涉检业务。对于受理的案件线索,依法及时审查,严格按照法律的管辖规定、诉求性质和相应的法律程序办理。利用日常走访调研契机,采用与企业家座谈、制发调查问卷等方式,对企业自身的整体情况、生存环境、存在的困难和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进行细致梳理,制作问题清单,将困难和问题转化为法律层面的需求,提出符合检察特点的服务措施,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下沉法律服务资源。制定《丰镇市人民检察院法治宣传“六进”管理办法》,结合所办理的涉企案件,定期开展送法进企活动,多角度切入,向企业员工介绍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犯罪形式,提出防范建议,依法保护企业财产权、创新权、自主经营权,用规范办案为非公有制企业打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干事创业的社会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出台《丰镇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六稳六保”实施意见》,明确涉企案件办理标准,统一法律适用尺度,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正常生产、经营、融资等经济行为与非法集资、非法经营行为。秉持“轻轻重重”理念,当轻则轻、当重则重,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坚决杜绝“办了案子、垮了厂子”的现象发生。执行办案回访制度,凡办理过的涉企案件都要进行回访,认真听取涉案企业、当事人及其亲属对案件办理的意见。

深化监督保障措施。定期对涉市场主体案件进行监督,及时监督纠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或者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等突出问题,坚决监督纠正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各类违法行为。及时受理、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的债权、物权、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破产重组等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对于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依法提出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加强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对明显超标的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违法处置被执行财产等情形及时提出检察建议。

改进公益诉讼工作。注重塑造良好生态环境、发展环境、社会环境。密切关注市域“工业园区”周边社会环境,慎重提出关停等可能影响市场主体生存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检察建议、诉讼请求。完善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的衔接机制,积极探索分期支付、替代性修复、技术改造抵扣等方式,偿付生态修复费用及惩罚性赔偿,引导涉案市场主体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守法经营、健康发展。

增强队伍履职能力。针对涉民营经济案件法律政策多,案件取证难、罪与非罪认定难,尤其是涉商犯罪案件科技化、智能化程度不断提高,涉案领域不断扩大,涉案知识层面不断加深的问题,持续深入加强检察干警相关新型犯罪的办案能力和知识储备,力求检察干警办案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相匹配。同时,借力“外脑”,聘请医疗领域、税务领域、自然资源领域等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满足专业化办案需求,深化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的协作配合,凝聚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合力。(丰镇市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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