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人民视点 > 正文

广东清远:“疫”不容辞展现检察担当 筑牢疫情防控堡垒

2022-02-28 11:23:10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机关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清远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成功办理一批涉疫情防控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6次,向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助力筑牢疫情防线。

主动履职敢作为 摸排防控薄弱环节

针对春节前后人员流动不断增多、疫情传播风险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全市行政检察部门分别派出检察干警深入市区和各个乡镇的疫情防控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如小区、车站、影院、药店、大型商场、超市、政府相关办事大厅等)进行实地走访,了解相关场所疫情防控政策及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以及相关行政机关履职情况。经调查,上述场所存在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形,如对出入的车辆和人员没有进行测温扫码,未要求出示健康码以及要求佩戴口罩,存在较大的疫情防控风险。检察机关对现场发现的防疫漏洞及时固定证据,为精准监督打牢基础。

公开听证纳民意 搭建共商共治平台

针对存在问题所反映出相关行政机关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形,全市行政检察部门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听取各方意见,提升司法公信力。

会上,承办检察官通过多媒体展示方式,向参会人员出示了相关行政机关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中未依法全面履职到位的证据,详细解读相关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经过涉案单位陈述、听证员提问、评议等环节,听证员均认为涉案的行政机关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确实存在未依法全面履职情形,检察机关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同意检察机关向涉案行政机关发出纠正行政违法行为的检察建议书。

此外,清远检察机关还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搭建了共商共治平台,各涉案行政机关就自身履职中存在的困难以及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情形进行了充分交流,共同指导和督促清远市内各行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凝聚合力做好疫情防控。

检察建议促整改 持续监督跟踪问效

全市行政检察部门依法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101份,建议相关单位依法履职,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指导辖区内各行业严格依法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从严从紧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涉案行政机关表示,将严格按照检察建议书进行整改,依法全面履行疫情防控职责,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检察机关通过开展“回头看”,发现上述场所的疫情防控措施已经基本得到落实,检察建议书督促纠正行政违法行为取得实效。

据介绍,清远检察机关将继续主动作为、能动履职,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督促相关行政部门落实责任,堵塞监管漏洞,全力助推筑牢疫情防控堡垒。(清远检察)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长沙宁乡烟草:我为群众办实事 雪中送暖传温情
下一篇:广西阳朔遇龙河景区迎来2022年首批千人团游客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