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南昌县公安局按照《南昌县2022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民警与县应急管理局、市监、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市场整治工作,对集贸市场、土杂店、小超市等重点场所进行摸排,强化源头查控。据悉,自1月份以来,县公安局已经连续查处9起涉烟花爆竹案件,其中非法储存、销售危险物质案4起,行政拘留4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5起,行政罚款6人。
1月18日上午,南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巡逻至南昌县富山大道一小超市处,发现该超市后面的仓库里私存烟花爆竹,现场民警随即通知县应急管理局、小蓝派出所赶赴现场开展联合查处。经调查,超市老板杨某在无《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购进烟花爆竹并放置于存放百货的库房内进行隐蔽销售。目前,杨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南昌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1月20日上午10时许,南昌县奥林匹克花园小区居民古某违规燃放爆竹,被昌南新城派出所民警查获。经查,古某在明知南昌县禁燃禁放的相关要求,仍心存侥幸违规燃放爆竹。昌南新城派出所已依法给予其行政罚款处罚。
广大市民朋友们:2022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营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让节日期间的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城区更宁静,我们倡议:
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不违规购买、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积极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英雄城市民的良好素质、良好形象。对违法行为,将由执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公开曝光。
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摆放鲜花、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喜迎佳节,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保护环境。
美好的家园,需要每一个市民来共同呵护,我们呼吁全体市民积极行动起来,爱护环境,文明生活,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舒适,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平安。(供稿:南昌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