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创新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着力破解基层警力不足等难题,强化责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大力推进“一村一警”实体化运行,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不断提升见警率、管事率和群众满意度。
创新组织体制,确保落地生根
新津区有81个村(社区),而社区民警仅有34人。为解决基层警力不足的难题,该分局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契机,在8个派出所选拔15名党员民警兼任社区民警。同时,在各业务警种选拔32名业务能力较强、经验丰富的党员民警每周下沉到基层派出所兼任包村民警;在派出所选拔81名辅警,协助社区民警和包村民警开展工作。通过进村入户,听民声、察民情、送法律、送服务、解民难、保平安等工作,实现“村村有警、周周见警”。
不断提升社区民警参与基层治理的深度,在“辖区派出所长进镇(街)党委班子,社区民警进村(社区)党组织兼任副书记”的基础上,让32名包村民警兼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增强81名社区民警和包村民警在村(社区)自治中的参与度,形成以社区民警为中心,包村民警为补充,包村辅警为辅助,村(社区)干部为纽带,村(社区)群众为基本防控单元的基层治安防控网络。同时,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主动对接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社治委和各镇(街道),研究落实“一村一警”工作相关政策和细节;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和副区长、公安分局长在全区“一村一警”工作启动仪式上,对全区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和分局各单位做了动员部署和工作强调,在全区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动“一村一警”全面铺开,形成齐抓共管的基层治理格局。
创新工作机制,确保有序推进
落实包村联系制度。包村民警对辖区派出所负责,接受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并加强同社区民警、包村辅警、村(社区)干部和网格员的沟通协作;业务单位要同选派民警包村(社区)建立联系,实行动态联动。派出所社区民警要指导包村民辅警开展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社区民警、包村民辅警日常工作中要及时相互通报情况,互相支持配合,形成协作机制。
明确包村民警职责。包村民警在做好本职工作之外,每周进村(社区)工作不少于一天;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和研判,建立“民情台账”,针对群众需求开展工作,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每周对包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掌握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源头化解工作,并及时报告村(社区)两委和辖区派出所;每周向村(社区)通报辖区治安情况,开展安全防范宣传,组织发动群防力量开展巡逻防控;配合社区民警维护“一标三实”基层基础信息,强化基础管控。
落实入户走访制度。包村民警每次到村(社区)工作上门入户不少于5户,办一次实事。主动深入群众家中收集问题和意见,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隐患,同时向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和法制宣传教育。每次进村(社区)工作需撰写工作日志,拍摄工作照片,记载工作情况,以备抽查考核。
落实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包村民警参加每月村(社区)议事会,通报治安信息,分析评估治安状况,积极主动与基层干部群众研究改进辖区治安防控具体措施,实现基层治安群防力量的整体联动。
落实工作报告制度。社区民警、包村民辅警每周向派出所领导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接受所领导工作评议及安排。每月向本单位领导报告一次包村工作情况,听取工作评议,半年汇报一次工作总结。业务警种和各派出所每月向分管联系局领导汇报“一村一警”工作开展情况,接受监督指导、请示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创新考核机制,激发发展动力
该分局严格工作纪律,包村民辅警要严格做到“四不准””即:不准接受村(社区)、派出所公费招待、不准以任何理由到村(社区)、派出所报销任何费用、不准有任何倾向性不公行为、不准参加任何有损党员干部和警察形象的活动。通过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制度,由分局督察大队牵头,对各单位和包村民辅警工作情况进行不间断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督促相关单位、人员落实整改,全面掌握工作情况,扎实推进“一村一警”工作健康发展。同时,强化考评激励,激发民警干事创业热情,派出所每月对包村民辅警进行考核并报社区警务大队,每季度社区警务大队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情指中心根据考核结果计入各单位目标考核,与个人绩效挂钩,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调整;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民辅警年终给予个人嘉奖、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并作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考评的重要依据;工作业绩突出的青年民警,作为后备干部培养,优先选拔任用。(郑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