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4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其中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签约率达到90%以上。”近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和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家医签约服务制度。《实施意见》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扩大服务供给方面,浙江省鼓励经全科医学相关培训合格的临床医师加入家庭医生队伍,支持社会力量开展签约服务。积极探索县域卫生技术人员“县聘乡用”或“县聘乡管村用”机制。
在丰富服务内容和优化服务方式方面,浙江省提出,强化双向转诊服务;对行动不便、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残疾人、失独家庭老年人等人群,提供上门诊疗和家庭病床等服务;将中医药服务纳入签约服务内容;推行“两慢病”患者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务。
在完善保障机制方面,浙江省要求,落实签约服务经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不纳入核定的绩效工资和其他应得的奖补经费总额;适时提高签约服务费,原则上将不低于70%的签约服务费用于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员的薪酬分配;建立有利于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动态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项目价格。(记者郑纯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