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从5.4亿增加到13.6亿;截至目前已有2860种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国内67%的已上市罕见病用药都在其中;今年上半年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超1100万人次……一项项成就令人振奋。
建设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有效率的医疗保障体系,是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这对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近年来,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建立起世界上规模最大、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如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范围,群众就医负担明显降低,医保基金监管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跨省直接结算等便民惠民举措持续实施……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医保带来的制度保障和便利服务。
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主动适应、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为此,各地采取了不少行之有效的举措,比如一些地方推出“惠民保”,对满足百姓医疗保障需求形成补充;通过建立医疗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等,有效减轻困难群众负担;随着老龄化程度加深,老年群体医疗需求提高,各地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造福了更多老年人。我们欣喜地看到,目前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形成。
也要看到,我国人口数量多、地区差异大,医疗保障领域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仍待提高等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缩小人群、地区之间的待遇差别;加强重特大疾病保障能力,增强医保、医疗、医药改革协同性,提高医疗保障治理水平;稳妥推动规范、高效、安全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进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通过统一制度、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提升服务,让医疗保障体系更加成熟稳固。
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共同发展,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保障的格局。相信随着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将获得更坚实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