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优化外部改革环境、厘清内部机构关系、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强化薪酬分配激励机制、深化打包付费改革等10项任务。
《意见》要求,构建优质高效的县域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效率。力争到2022年年底,全省不低于90%的县、市、区建成管理、服务、责任、利益“四位一体”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每个州、市至少建成一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示范县,大部分的县、市、区同步开展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
在厘清内部机构关系方面,《意见》提出,进一步厘清医共体内部各成员单位权责关系,成员单位负责人原则上应进入医共体理事会,共同研究决定医共体内部人事管理、医疗业务发展、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等事项,杜绝牵头单位虹吸基层甚至变相兼并的情况发生。
在强化薪酬分配激励机制方面,《意见》要求,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落实绩效工资政策,合理确定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总量,完善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促进医共体内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合理提高并向基层倾斜,显著提升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收入与牵头医院人均收入的比值。
在深化打包付费方面,《意见》提出,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医共体制定结余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报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审核后实施。结余资金作为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主要用于绩效分配、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等。允许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相关经费打包给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统筹使用。
在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方面,《意见》要求,充分落实医共体在人员招聘、业务科室设置、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聘任等方面的自主权。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参加医共体成员单位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